关于《数学课程标准》基本理念的理解和认识(11)
(五)关于数学教学评价
《标准》指出: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对数学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要关注学生学习数学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
评价的功能更多地在于了解学生的“纵向发展”-----今天比昨天的进步,明天还需要发展的方向,而不是“横向比较”-----张三排在李四的前面。评价时既要关注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既要关注学习水平,也要关注在数学活动中学生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以帮助他们认识自我,建立信心,值得注意的是:
1. 建立评价目标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评价体系。
评价不等于考试,考试也不等于书面测验。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评价体系。具体说对学生数学学习评价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关于学生数学学习评价应加强与削弱方面的对照表:
加强的方面
削弱的方面
评价的诊断和促进功能
评价的甄别功能
评价是教学过程中一个有机主成部分
评价简化为单一的终结性评价
对学生知道什么、他们是怎么思考的评价
学生不知道什么
关注学生自身的发展
与他人的比较(分等排序)
数学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
仅关注数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
仅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结果
使用多样化的手段
仅使用纸、笔测验
评价主体多样化
仅有教师对学生的评价
定型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只有定量评价
为此,“标准”中特别提倡为每一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意在全方位地了解他的数学学习状况,“成长记录”中应当收录这样一些内容(第87页):自己特有的解题方法;印象最深的学习体验;最满意的作业;探究性活动的记录;单元知识总结;提出的有挑战性的问题;最喜欢的一本书;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