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小学语文教学评价体系(9)

2008-10-18  |  

  1、把师生互动和学生活动的情况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重点。在这方面,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张学敏同志经过深入研究和系统分析,提出了《教师课堂教学评价量表》(见本书《初步构建小学语文学科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实验研究报告》)。

  我们认为,按照该量表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既关注了教师的教学行为本身,又关注了教师教学行为带来的效应和结果──学生"主体地位"、"语文训练"的落实和"整体效果"。从分值上看,这三项内容占了总分的65%,这是一个科学合理的比值。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考查学生语文训练和课堂教学整体效果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考查学生的主体性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发展。因为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完全依靠自己以创造性为核心的主体性的发挥。我们的教学,在既定教学任务的完成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出现矛盾的时候,我们应该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顺应课堂教学的发展趋势,激励学生主体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一点通俗地说,就是一堂课,只要学生学得主动,学得有实效,哪怕教学任务没有完成也是好课。另外,在活跃课堂气氛与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关系上,我们也应该抓住根本,着重考查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情况,不要被课堂上"热闹非凡"的表面形象迷惑。换言之,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评价中,不宜过分追求课堂气氛活跃与否,而更应该注重发挥学生主体性这一实质性内涵。

  2、加强随堂课的评价。 针对目前过分看重一堂优质课或公开课的情况,我们认为,小学语文教学评价必须大力加强随堂课的评价。为此,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

  (1)大力削减各种公开课的评价,将课堂教学评价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中进行,使之在教学活动的自然状态下进行。各种公开课的评价,虽然对于师资培训、改革导向等有一定价值,但是,正如前文分析的那样,过分看重公开课的评价弊大于利。在教学活动的自然状态下加强随堂课的评价,可以凸显评价对于教学的反馈调节功能,从而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持续提高,并且有利于消除教学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现象。

  (2)改变传统的听一节课就下结论的评价方式,而以一个相对完整、相对系统的教学过程作为评价对象。比如评价阅读课堂教学,可以以一个单元的教学过程为对象,也可以以一篇课文的教学过程为对象。评价作文课堂教学,仅仅评指导课是不够的,而应该把评讲、修改课听完之后,以一次完整的作文教学过程作为评价的单位。这样做,可以改变过去只凭从一堂课上得到的只鳞片爪的印象就下结论的状况,提高课堂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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