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9)

2006-11-16 长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

  专家评估组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议年度监测报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领域一定区域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县(市)、区开展《儿童规划》的检查评估工作。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具体负责制定本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定期对监测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市级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县(市)、区开展《儿童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5、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儿童规划》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市级《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周期为三年,分别于2004年和2007年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并形成阶段监测评估报告,2010年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形成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6、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认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儿童规划》和本地规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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