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3)
2、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农村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逐步增加防疫、妇幼保健经费。
3、巩固、健全、发展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着重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保证农村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专职人员的配备。2010年,农村100%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达到市里规定的标准。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做好医疗预防、综合保健等服务工作。城市卫生机构要通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持等形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4、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农村医疗保健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持证上岗。加强对妇幼卫生专业人员、农村乡医、接生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县以上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考核。
5、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
6、加强对孕产妇产前、产时和产后的保健服务。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继续实施“母亲安全”项目。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建立运行便捷、经济有效的转诊系统,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高产后服务质量,提倡母乳喂养。
7、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做好儿童眼、口腔和听力保健等工作。
8、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治理,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研究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死亡和孕妇产后出血死亡等预防措施。
9、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种类。城市及有条件的农村在疫苗接种时保证“一人、一苗、一针”,预防性注射应达到安全注射标准。
10、提倡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维生素A缺乏地区,做好维生素A缺乏的干预工作。对中小学生提倡饮用畜奶,分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逐步普及学生营养餐,减少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
11、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安全分娩、婴幼儿科学喂养、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安全饮水和卫生厕所等卫生保健常识。宣传性病、艾滋病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和吸烟、吸毒危害的教育。
12、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