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课程标准解读-作业(12)
(三)课程内容变化
实验稿
四个学习领域: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和综合运用。
2011年版
四个课程内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
《课程标准(修改稿)》对于三个学段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对某些课程目标的表述也进行了修改,并且使用《标准(修改稿)》规定的课程目标术语,表达方式更加合理。各领域知识点的数量有增有减,但整体数量上没有明显变化。
(一)数与代数
两个学段的内容涉及数的认识、数的运算、常见的量、式与方程、正反比例、探索规律六个主题,两个学段的学习内容时紧密相关的,是按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智力发展水平采用螺旋上升、逐步递进的方式设置的。数的认识、数的运算和探索规律,贯穿于整个第一、第二学段;常见的量的学习主要集中在第一学段;第二学段在学习数的认识和运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式与方程、正反比例。
1、第一学段
总体上看,《标准(实验稿)》与《标准(2011年版)》在第一学段,都分为四个方面进行内容表述,即数的认识、数的运算、常见的量和探索规律。实验稿与2011年版在内容容量上设置有差异,2011年版在数与代数内容略有增加。
(1)、课程内容容量及顺序变化
数的认识:在表述此部分内容时,顺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标准(实验稿)》中“能说出各数位的名称,识别各数位上数字的意义”在“认识符号<,=,>的含义,能够用符号的词语来描述万以内数的大小”之后,而在《标准(2011年版)》中两者位置发生了颠倒。这种互换更加符合小学生的认识规律。
增加了“知道用算盘可以表示多位数”,这种增加是对我国传统运算方式的继承,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增加了 “能结合具体情境比较两个一位小数的大小,能比较两个同分母分数的大小”。
数的运算:《标准(实验稿)》与《标准(2011年版)》在“数的运算”部分都涉及了四个方面的内容:整数的运算,分数、小数运算,估算、算法,问题解决。从量上讲,实验稿有7条,2011年版有8条,增加了第4条:认识小括号,能进行简单的整数四则混合运算(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