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美育在幼儿园教育中的运用(2)

2010-09-08  |  

  2、培养幼儿美的创造能力。美的欣赏是心理或精神活动;美的创造则是身体和活动,更多的是手的操作。美的创造有不同的水平或层次,大师们的绘画、雕塑、作曲、演奏和舞蹈等等固然是美的创造,幼儿画画、手工、唱歌、舞蹈等有时也具有美的创造苗头或成分;少数画得好,唱得好和跳(舞)得好的孩子,更可以说他们已表现出了明显的美的创造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美的创造也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同美的欣赏一样,美的创造能力也不是天生的,主要是教育的结果――教师在有关活动中具体指导的结果。对于幼儿美的创造能力的培养,不可要求过高,只要孩子有所进步就行了。要求每个孩子都成小小的美术家、音乐家或舞蹈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明智的。现在有些家长根据自己的主观愿望,强迫孩子学琴、学画是不对的。有些幼儿园开办图画班、音乐班和舞蹈班等,不经有关的测试就让某些孩子加吃 “小灶”,也值得商榷。因为这些孩子若没有相应的禀赋(特殊才能),也难指望其在这些方面有大的成就。这样,就不如把孩子的精力和时间引导到更需要的活动上。

  美的欣赏和创造是相辅相成的。欣赏是创造的前提或基础;创造又反过来提高欣赏的水平。所以,幼儿园的美育应兼顾欣赏与创造,不可偏废。除对少数确有特殊才能的孩子外,重点可以放在欣赏方面,因为美的欣赏更具有普遍和现实意义。

  (二)幼儿园美育的地位和作用

  1、塑造幼儿的审美意识。美育以培育审美的人为直接目的,它通过向受教者传授审美文化,进行审美实践,来塑造其审美意识,使其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中掌握美的规律,从而能够正确而充分地感受美、认识美和创造美。4岁至5岁的幼儿,是形成健康独立的审美意识的关键时期。在日常生活中,教师应利用随机教育的方法,抓住大自然、生活中的美好的东西来激发幼儿对美好事物和行为的向往,在这种向往的推动下,幼儿会不知不觉地对审美活动中的情境进行模仿,先虽是被动的表面的,但天长日久,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了他们的审美意识。

  2、塑造幼儿完美的人格。达尔文曾说过,“欲使自己的智力和道德得到健康的发展和保持,必须从儿童时代开始重视美育的训练。审美教育并不是某种艺术教育的代名词,它是培养人的一种有机的和整体的反映方式的教育”。②艺术教育是美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艺术作品是人类审美意识最高、最集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具有比其它形式更多的感染力,通过欣赏艺术作品,感受到作品的美,心胸会更开阔,情感更高尚,感性更丰富,灵魂更沌洁,生活更加充实和愉快,充满信心与勇气。美育所造就的是对外部世界的整体反映能力,它实现了心灵的沟通和超越。美育是心灵的活动,心灵是没有时空限制的,它可以自由驰骋,可以把握眼前和未来、有限与无限、理智与感情、物质与精神。美育具有开拓和丰富心灵,鼓励人去追求美,这正是他塑造完美人格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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