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卷三十五 选举考八(11)

2016-05-03  |  

  按:祖宗时,吏可出仕为官,而外官又可以入为省吏。尝观《欧阳公集 外制》,有堂後官李元方可大理寺丞、审官院令史马登可遂州司户、前杭州司理参军范衮可卫尉寺丞充堂後官等制,皆在昭陵之时,盖不特艺祖、太宗朝为然也。今坡公复拳拳欲立吏人出官之法,盖祖宗时,省院要路之吏可以年劳出官,而州县小吏则未有入仕之法。此五路人士既拙於文词,多不能以科目发身,则立试吏之途以收拾之,亦良法也。

  哲宗元祐元年,监察御史上官均言:"百司胥吏,大率积累及二十馀年,方得出官。惟三省吏为最优幸,凡千点检诸司文书,率随其司酬奖减年,出官最速;其未愿出官者,坐理资任,至为郡守。宜加裁抑,使毋过厚,则杂流可以少损。"

  先时,中书堂後官、提点五房官,虽未至员外郎,奏补听如旧制。至崇、观时,蔡京优待堂吏,往往至中奉大夫,或换防御使、观察使,由此任子百倍以前。

  《朝野杂记》曰:"堂後官者,三省诸房都录事也。补职及一年,改宣教郎;五年,愿出职者与通判;十年以上,予郡。建炎初,李伯纪为相,建请堂吏出职止通判。从之,迄今不改。"又曰:"凡吏职年满,依法补授将仕郎;後有恩赏者,许循修职郎,用考第开升,至从政郎止。其不因年劳,非泛补授者,未得注拟,具元补因依奏裁。"

  赀选进纳

  汉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第二等),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第九等),万二千石为大庶长(第十八等),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景帝二年,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无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令赀算十以上廼得官(服虔曰:"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衣食足知荣辱,限訾十算,乃得为吏。十算,十万也。贾人有财,不得为吏,廉士无訾,又不得官,故减訾四算得官矣。訾与赀同。"),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