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幼儿运用肢体进行美术活动(2)

2010-08-31  |  

  3、游戏性原则。

  为了摆脱旧的教学模式的束缚,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幼儿的创造力,根据“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一种活动”这个宗旨,我将游戏融入美术活动之中,使游戏与美术创作紧密结合起来。皮亚杰曾说过:“儿童不能像成年人那样有效的满足他个人情感上的,甚至智慧上的平衡,他具有一个可以利用的活动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他的动机并非为了适应现实。恰恰相反,却使现实被他同化,这样的活动领域便是游戏。儿童进行的游戏很多,绘画也是这种游戏的一种方式。”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教师出示范画请幼儿跟学。而在让幼儿进行肢体创作的时

  候,我让他们先自己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逐渐地启发和引导他们,这样孩子们头脑中的形态也会随之清晰起来。孩子们在创作过程中有时是很盲目的,他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要画什么或者画的东西象什么,教师的参与可以帮助幼儿的创作更具有目的性,也更能够促进他们想象力的发挥。

  4、正面评价性原则。

  当幼儿在创作完一样作品后,其心中的得意溢于言表,他希望与他人共同分享喜悦,也希望得到老师和同伴的赞许。“补强法则”的及时运用在这里显得极为重要。什么是补强法则呢?美国加州大学的哲学博士詹姆斯。多伯森作了这样的解释:当一个人的行为得到满意的结果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多伯森认为语言补强可以成为促进人格发展的最有力的原动力。

  我认为将“补强法则”运用于创造性美术活动,能极大地保护幼儿的创作欲望,激发幼儿创作热情,树立自信,为造就独立健全的人格铺平道路。当孩子们用自己的身体创造出与别人不同的形态时,我会用比较夸张的语调和体态动作对其加以肯定,同时再提出他的不足之处,让他的作品更加完美。孩子在得到了教师的肯定之后,创作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也为下一次的创作埋下了伏笔。

  但要注意的是,滥用“补强”则会使“补强”贬值。无论在活动进行过程中

  还是最后的讲评中;无论幼儿画得怎样都采用“补强”的方法:“你瞧,画得真好!”、“画得太象了!”、“你很动脑筋”等等。从某种程度上讲是鼓励幼儿的积极性,但是时间长了幼儿也不会感到满足。我们不能忽视美术活动本身所孕育的审美教育,在让幼儿获得满足感的同时,也要通过活动来提高幼儿的审美感受能力。

  要组织幼儿进行这种绘画活动,我认为还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从幼儿已有的知识技能水平出发,遵循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幼儿设置小步递进的阶梯,帮助幼儿不断克服障碍,获得成功的经验。

  幼儿的美术创作要由几个要素构成,即:色彩、造型、构图等。这是幼儿在学习新的美术创作活动时必须要具备的几个元素。小班幼儿由于受到身体、心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绘画水平比较低,他们还不能很好地进行构图和着色,对美术创作没有概念,特别是小班上学期的幼儿,他们的绘画目的就是在纸上随意涂画。因此,在小班开展此项活动是不太合适的。进入中班后,幼儿在理解力、想象力和动手能力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特别是中班下学期的幼儿,他们的绘画能力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同时对生活周围的事物也存有很大的好奇心,这就给他们的美术创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有了这些基础,才能让幼儿操作此类活动,同时也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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