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教师课程标准(2011年版)检测卷(3)
2.语言文字的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
3.重视学生读书、写作、口语交际、搜集处理信息等语文实践,提倡多读多写,改变机械、粗糙、繁琐的作业方式,让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学会学习。( )
4.“学会汉语拼音。能熟记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认识大写字母,默写《汉语拼音字母表》” 这是第一学段的目标之一。( )
5.语文新课标附有“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建议低年级要先认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逐步发展识字写字能力。( )
6.“学习独立识字。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学会用音序检字法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这是第二学段的识字目标之一。( )
7.第三学段要求: 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
8.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 )
9.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 )
10.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是小学五、六年级阅读方面的学段目标之一。( )
11.朗读要提倡自然。评价“有感情地朗读”,要以对内容的理解与把握为基础,要防止矫情做作。( )
12.三四年级学生应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 )
13.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 )
14.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加强平时练笔指导,改进作文命题方式,提倡学生自主选题。( )
15.附录3中“语法修辞知识要点”提到有关的名称,是为了便于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语言现象和问题时称说,不必围绕相关知识的概念、定义进行“系统、完整”的讲授与操练。( )
16.语文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学习,而不是为了改善教师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