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

2008-10-20  |  

  3. 幼儿的科学活动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教师应充分利用幼儿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

  三、社会

  —— 增强幼儿的自尊、自信,培养幼儿关心、友好的态度和行为,促进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一)目标

  1. 喜欢参加游戏和各种有益的活动,活动中快乐,自信;

  2. 乐意与人交往,礼貌、大方,对人友好;

  3. 知道对错,能按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行动;

  4. 乐于接受任务,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5.爱父母、爱老师、爱同伴、爱家乡、爱祖国。

  (二)教育要求

  1. 引导幼儿参加游戏和其他各种活动,体验和同伴共处的乐趣;

  2. 加强师生之间、同伴之间的交往,培养幼儿对人亲近、友爱的态度,教给必要的 交往技能,学会和睦相处;

  3. 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的长处和获得成功感的机会,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

  4. 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和计划活动,并鼓励他们认真努力地完成任务;

  5. 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

  6. 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它物品,用完收拾;

  7. 引导幼儿接触和认识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不同职业的成人,培养幼儿尊重不同职业人们的劳动;

  8. 扩展幼儿对社会生活环境的认识,激发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三)指导要点

  1.《社会》是一个综合的学习领域。社会学习往往融合在各种学习活动中,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

  2. 社会学习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尤其是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学习,往往不是教师直接“教”的结果。幼儿主要是通过在实际生活和活动中积累有关的经验和体验而学习的。教师要注意通过环境影响、感染幼儿。

  3. 教师和家长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影响源。模仿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方式,教师和家长的言行举止直接、间接地影响幼儿,构成他们学习的“榜样”。因此成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榜样。

  4. 幼儿的社会性培养需要家、园、社会保持一致、密切配合。

  四、语言

  —— 提高幼儿语言交往的积极性、发展语言能力

  (一)目标

  1.喜欢与人谈话、交流;

  2.注意倾听并能理解对方的话;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