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 本朝四(下)(8)

2016-05-19  |  

  曾子宣初亦未尝有甚恶元祐人之意。被陈茔中书之后,遂乘势作起徽宗攻治之,亦以其与熙丰本合也。子开尝有书谏其兄莫如此,并莫用蔡京之类。子宣亦有答书,谓吾弟亦尝不容於元祐,今何故议论如此?子开虽然所见,亦鹘突。〔扬〕

  曾子宣作相,荐蔡京。子开不乐之甚,力谏其兄,即乞出。本不喜蔡京。蔡京来去,途中遇之,避又不得,不见又不得,遂谒见之。京公服秉笏谢云:"今此得还阙皆相公之力,翰林之助。"子开闻其言,愈不乐,一切失措。京秉笏谢之,子开亦忘笏了,只叉手答子。子开因蔡确事,被刘器之所逐。后见其兄引荐缪,遂多主元祐之人。子宣书与之曰:"平日吾弟议论平正,无所偏党。吾弟亦尝不容於元祐,今何故如此?"子宣后见蔡京事,深自恨,而敬服了翁。〔扬〕或录云:"京致恭,子开略答之。忽出笏禀事,因及子宣政事。子开正色曰:'贤道家兄做得是邪?'"

  "曾子宣手记,被曾拣出好底印行。某於刘共父家借得全书看,其间邪恶之论甚多。"或问:"若据布所记,则元符间何为与章厚同在政府,而能两立?"曰:"便是恐不可全信。然每奏事,布必留身对,必及厚。厚独对,必及布。哲宗欲两闻其过失,亦多询及之。"〔至〕

  了翁以书达曾子宣,子宣怒,跷足而读。陈曰:"此国家大事,相公且平心,无失待士之礼。"曾下足,陈因此出。〔扬〕

  了翁平生於取舍处,看得极分明。从此有入,凡作文多好言此理。尝作一文祭李家人云:"熊掌我取,天实予之。"所以平生所立如此。

  陈了翁在贬窜中,与蔡京辈争辨不已,亦是他有智数。盖不如此,则必为京辈所杀矣。〔人杰〕或录云:"了翁固是好人,亦有小小智数"云云。

  陈了翁气刚才大,惜其不及用也!〔若海〕

  问:"云城了翁之刚,孰为得中?"曰:"元城得中,了翁后来有太过处。元城只是居其位,便极言无隐,罪之即顺受。了翁后来做得都不从容了。所以元城尝论其尊尧集所言之过,而戒之曰:"'告君行己,苟己无憾,而今而后,可以忘言矣。'"〔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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