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美术活动中教师有效的评价策略(2)

2015-06-29  |  

  (三)评价方式传统,只注重结果评价, 而忽视过程性评价。

  大部分教师的美术评价方式仍停留在以一传统的评价方式出现:

  关注美术作品的结果重于活动的过程,偏重技能忽视情感表现。同时, 教师的评价行为更多的发生在教学活动的结束环节, 体现在对幼儿已完成作品的评价上。很少有教师进行教学前的诊断性评价及过程性评价。

  ( 四) 评价语言不具体,缺少艺术性、激励性。

  美术活动中, 教师对幼儿作品评价的语言往往不具体, 缺少针对性。在对幼儿绘画行为、绘画结果评价时,虽然语言坚持正面、鼓励,但单调、苍白如“画得不错”“有进步”“真漂亮”、“好”、“颜色很显眼”、“想得很特别”等等, 这类语言幼儿听后并不知道自己好在哪里,有了哪些进步。对幼儿创作过程的评价语言也不够深入, 缺少启发性。如“你画的是什么”“想想秋天你看到了什么”“你是怎样帮助小朋友的”等, 这类语言对幼儿来说过于抽象, 不易操作, 基本上是无效指导。有的教师指导语言虽很具体, 但表现出明显的包办代替, 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如在幼儿画完一只小兔后, 老师启发说: “小兔喜欢吃什么呀,画个萝卜吧”。还有的教师不顾幼儿的想法和体验, 采用否定性的语言说: “你怎么画了个黑色的花? ”“怎么画黑色的太阳,乱七八糟的, 重画! ”以上这些语言与发展性评价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不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

  二、改进教师美术评价行为的策略

  (一)树立正确的美术活动评价观。

  教师在美术活动中对幼儿的评价所追求的不应是给幼儿的作品下一个结论,或评定绘画技能的高低, 对幼儿的评价在考虑幼儿过去,重视幼儿现在的同时,更应关注幼儿未来的长期发展目标,更多地体现对幼儿的关注和关怀, 对幼儿艺术天性的保护, 同时帮助幼儿认识自我, 建立自信, 快乐全面成长。教师应根据幼儿的具体情况,判断其优势与不足,通过有效的评价促进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获得发展。教师应认识到幼儿美术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要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的智力和创造力,促进幼儿认知、情感、能力、个性等多方面的有效发展。在幼儿美术教育中, 教师的首要目标是帮助幼儿借助美术这一载体顺利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情感, 在此基础上, 根据幼儿已有的基础及兴趣爱好, 再提出知识、技法及想像、创造等方面的要求,并把培养幼儿的绘画兴趣与人格的全面发展作为首要的判断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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