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简介(3)
二、始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的稳定可靠
法国教育体制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制,教育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在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中,始终强调并保证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从1979 年开始,教育预算就超过了国家预算,成为国家最大的经费开支。2005年,学前教育的投资占全国教育经费预算的11.3%(其中公费投入占95.5%),占GDP总值的1.0%左右,位居世界前列。 2007年,法国每年学龄前儿童平均花费为4744美元,高于OECD(世界经合组织)及欧洲的平均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三、为学前教育提供完善的课程体系
法国学前教育法规中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承担着教育、诊断和治疗三种职能,即把社会、卫生、心理三者综合起来。法国学前教育旨在促进儿童在体力、社会性、智力、艺术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为儿童未来的社会生活作好准备。
法国政策体系中包含了完善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幼儿学校教学大纲》规定课程领域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①共同生活。学前教育课程的首要目标是教会儿童学会共同生活,包括集体生活、交际与沟通等。
②学会表达,倾听并考虑他人意见。
③探索周围的世界。在学校、班级、社区、大自然中进行各类探索活动。
④发现世界。通过各种文化表征认识自然、环境和社会,以及人类的过去与现在。
⑤想象、感知和创造。
这样的课程体系和活动设置体现了法国以儿童为中心的课程观和开放的大课程观,同时丰富了经验性课程,强调结构化学习。
四、建立完善的师资培训体制
法国最早的幼教师资培训机构叫“学习之家”,之后改名为“幼儿师范学校”。法国母育学校的教师有严格的入职要求,需要具备两年以上的高等教育培训经历。母育学校的教师在师范学校学习的课程主要有四类:一是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包括教育哲学、教育史、教育社会学、普通教育学、心理学、外国与外籍儿童就学问题、实习等课程;--是学科基础方面,包括法语、数学、科学与技术、历史、地理、公民教育、体育、艺术教育;三是初等教育教师的行政和社会作用方面,包括对教育制度及其历史现状的了解、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的其他教育、娱乐中心或文化中心的实习、劳动部门的实习;四是选修课,可以在教育理论和实践、学科基础中任选一门,也可以选一门地区或外国文化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