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治疗共同性斜视的方法(2)
调节性内斜的矫正眼镜度数要足,但对于度数大的患者,亦可先配戴能接受的度数,待适应后(2~3个月),再逐渐增加度数并配足为止。不能长期戴低矫眼镜,否则调节增加,内斜不能完全矫正,久之转变为部分调节性内斜视。中低度远视所致完全调节性内斜视,成人以后有望摘掉眼镜,高度远视所致内斜视,往往终生需要配戴眼镜。
②部分调节性内斜视的配镜原则:部分调节性内斜是最常见的内斜类型。内斜度部分是由于远视屈光不正所致,部分是由于其他因素所致。充分麻痹睫状肌后其内斜度仍不能完全消失。戴足矫眼镜3~6个月,其残余内斜度大部分能稳定不变,但个别患儿内斜度不稳定,需较长时间观察。尤其是幼儿,应积极治疗弱视,不急于手术矫正。待内斜度完全稳定不变时再考虑手术治疗。
③非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即高AC/A比率调节性内斜视。其视近斜度明显,如有远视,于戴足矫眼镜后,视远斜度消失,但视近时仍有内斜者,应戴双光眼镜,即在镜片上半部分配远用镜片,下半部分配近用镜片。下半部分一般增加 2~ 3D以减少视近时的调节,消除斜视,获得双眼视。配戴时要注意把镜片位置调整好,否则视近时用上半镜片就起不到双光镜的作用了。为避免此种情况,亦可配两副眼镜,一副看近用,一副看远用。
④非调节性内斜视的配镜原则:非调节性内斜视配镜目的主要是提高视力。如患者为远视,应配足矫眼镜,这样使焦点正好聚在视网膜上,有利于视功能的发育。有些学者认为,镜片度数应比验光度数减去1~2D配镜,以防调节失用导致调节力发育不良。临床上我们根据患者远视度、视力及患儿的适应情况适当调整镜片度数,一般高度远视或重度弱视配镜时尽量足矫,使视网膜得到正常的光刺激,促进视网膜功能发育,缩短弱视治疗时间。对中、轻度弱视或不能耐受全矫眼镜者可减少1~2D配镜。
如果内斜患者为近视,应尽量减少镜片度数,尽量减少调节及调节性集合的产生。
⑤内斜散光应尽量矫正其散光度,以达到提高视力,然后矫正眼位,促进双眼视形成。
⑥近视致外斜者比较少见,这可能与近感性辐辏及融合性辐辏大于负融合力有关,故矫正屈光不正对外斜度的改善效果不明显。若外斜合并近视屈光不正,应全部矫正之,以增加调节及调节性辐辏,减少外斜度。临床上对于小度数集合不足型外斜,可戴过矫凹透镜矫正之,但也不能长期戴用。
⑦外斜合并远视应低度矫正。
⑧外斜合并散光应完全矫正,以提高视力。
⑨屈光参差大者应将双眼屈光度差减少到患者能够耐受的程度,不必受2.5D的限制,因为儿童对屈光参差的耐受性较强,有的可耐受5~6D的差异,必要时可配角膜接触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