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 一·释六十甲子性质吉凶(7)

2016-05-12  |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众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阎东叟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能克众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若遇壬申之金,谓之明位禄,其贵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众木不能克,盖丑为金库,丑中有金,见木何伤?《玉宵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木为官,见水不相宜。”

  壬寅,自绝之金,癸卯,气散之金。若见众火则丧气,惟水、土朝之则吉。《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具仁柔义刚之德。科冬刚健无凶,凶为吉兆;春夏则内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煞则凶暴不能终也。”甲辰,偏库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谓同气之求,以资其不足。若见戊辰、戊戌木生之,为贵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论》云:“甲辰为天将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气,入贵格则为特达,为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

  乙巳,临官之火。水不能克,盖水绝于巳;得水济之,则为纯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论》云:“乙巳火含纯阳巽发之气,光辉充实,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银汉之水。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过,反伤于万物;死绝太多,又不能生万物。《五行要论》云:“丙午,至崇之水,体南方温厚之气。禀之者类有道气虚变,颖异有为,魁众出伦;丁未具足三才金数,得冲正之气。禀之者主精神气全,性根高妙,尽变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木绝于申,不能克。若见金水多助,则富贵尊荣之格也。

  己酉,自败之土。其气不足,借火以相助之。见丁卯、丁酉火则吉,切忌死绝。畏辛卯、辛酉木,灾蹇夭折。  庚戌、辛亥,渐成之金。不可见火,恐有所伤。若得水、土相之为贵。阎东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刚烈自恃之暴。秋冬庶几沈厚,春夏动生悔吝;君子执兵刑之权,小人恣犷悍之性。辛亥金禀干健、纯明、中正之气,春、秋、冬三时吉,夏七吉三凶。贵格乘之,体仁守义;若带刑杀,肆暴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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