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学中的生命教育(2)

2013-12-03  |  

  一、品德教学:启发教师的人文关怀

  生命教育在台湾小学是渗透式的,中学是单独开设的生命教育课程。我们倡导的生命教育则是全方位课程的渗透。其中,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是实施生命教育的主体,它以儿童为主体,以儿童的生活为逻辑,设置“我和我的同学”,“我要安全回家”,“我的成长与家庭”等主题单元,教会学生正确地认识自我,学会保护自我,正确地与老师、同学、家人进行交往,学会共同生活。小学阶段着重帮助和引导学生初步了解自身的生长发育特点,初步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小学的生命教育以珍视生命,保护生命为主。

  教师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他人,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实施生命教育,必须培养教师的人文情怀,让其在教学实践实施生命化的教育方式。

  曾经读到一篇文章,记述了美国某小学发生火灾,许多学生从火海中逃离出来,但老师发现少了两个学生,于是命令所有的学生到火场外去寻找他们。但一位来自中国的同学却认为,他们两个一定在火海中没有出来,于是没有向老师报告,就奋不顾身地冲进火海。我们的“小英雄”不幸遇难,而他要救的那两个美国小朋友早就顺利逃生。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这个在我们看来“真正”的英雄,美国学校竟没有“表扬”,更谈不上“追认”什么了,反而校方因为没有教好中国学生如何逃生而受到地方当局的处罚。美国人的这一做法,值得我们深思。中国的教育习惯于教人学习“黄继光堵枪眼”、“杜存瑞炸碉堡”、“刘胡兰面对敌人铡刀临危不惧”的英雄壮举,甚至号召小学生学习奋不顾身扑火的小英雄赖宁,我们也习惯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革命故,二者皆可抛”为勉励,在面临危险时,把珍爱生命的人称为“逃兵”,称为“懦夫”,受到人们的鄙夷。诚然,英雄的事迹可歌可泣,但不一定值得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学习和效仿。从去年开始出台的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将沿用了20多年的“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这条中的“敢于斗争”去掉,实在是一个可喜的变化。有的地方和学校也把“敢于斗争”改为“机智斗争”,告诉学生遇到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遇到坏人要机智逃离,求助警察叔叔,或报警等。这反映了我们开始理智地对待生命,学会保护生命。其实,假若生命都失去了,还谈何什么意义的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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