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美术新课程标准目介绍(6)

2011-08-17  |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内容标准是本《标准》中最具体、丰富的部分,为了便于阅读,对其基本特征和结构作如下说明:

  1、本《标准》根据美术学习活动方式分成四个学习领域,即“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学习分成四个学段,即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第四学段:7~9年级。

  2、 如何处理四个学习领域在课时总量中比例关系的建议。

  3、 对内容标准基本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说明。

  4、 对四个学习领域的范围、意义、学习目标及教学方式的说明。

  5、分学段提出各学习领域的内容标准以及相关教学活动建议和评价建议。

  一、内容说明

  本《标准》的四个学习领域,在比例上不作具体的规定,各地可根据情况灵活安排。 各学习领域分别由标准、教学活动建议和评价建议三部分组成。标准是课程总目标的具体化,体现出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教学活动建议针对标准提出一些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内容和学习方式。这些具体的内容和学习方式具有可选择性,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采纳其中的建议,实施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向目标发展。评价建议则提出检测标准达到程度的要点。总之,目标、内容、学习方式和评价四方面构成了美术教学的完整过程。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说明

  “造型·表现”领域是指运用多种材料和手段,体验造型乐趣,表达情感和思想的学习领域。造型是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在本学习领域中指的是运用描绘、雕塑、拓印等手段和方法,创作视觉形象的艺术创作活动。表现则是通过美术创作活动来传达观念、情感和意义的过程。造型与表现是美术创造活动的两个方面,造型是表现的基础,表现是通过造型的过程和结果而实现的。本学习领域在低年级阶段强调感受、体验和游戏性,看、画、做、玩融为一体,模糊学科门类界线。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和学习的深入,美术学科知识的轮廓将逐渐适度地显现。

  通过“造型·表现”领域的学习活动,学生应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 认识与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质感等基本造型要素,并能运用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和谐、多样与统一等组织原理进行造型活动,激发想像力和创新意识。

  第二, 通过对各种美术媒材、技巧和制作过程的探索及实验,发展艺术感知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

  第三, 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产生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

  设置“造型·表现”学习领域旨在突出学生的学习活动方式,淡化过于强调学科特色的倾向。本学习领域不是以单纯的知识、技能传授为目的,而是要贴近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特征与美术学习的实际水平,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在教学过程 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寻找与尝试不同的材料,探索各种造型方法;不仅关注学生美术作业 的结果,还要重视学生在“造型·表现”活动中参与和探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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