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考核表(4)

2008-10-22  |  

  六、教师获奖(权数10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园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2、1分;获镇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2、1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获泉州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得7、6、5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2、开研究、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与参赛同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由学园选送入围者,(班科任中的同科目老师,每师可取一人次得0.5分,入围得分与指导老师得分不重累加)获镇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

  2、1.5、1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

  3、2.5、2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

  4、3.5、3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次比赛只取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5、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6、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二分之一计算。

  7、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园刊级得1分、学区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得5分、CN级得5分(ISBN汇编按学区计得2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

  七、行政工作(权数10分):

  1、专职园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在教师平均分的基础上奖励10(不旅行职责或工作不得力者可不加分或酌情给分);兼职园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职分10分,或个人全学期总分在教师平均分的基础上奖励10。

  附:园长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全面主持处理学园的日常事务工作。

  ①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必须完成学园园务工作计划,并召开全体教职工讨论分析计划的可行性;期末写好园务总结,并召开全体教职工总结会,全面、客观的总结过去,为下学期计划做准备;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