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双达标》考核办法(2)

2008-10-20  |  

  4、各种台帐填写不规范影响车间考核分数的,责任人除承担段全部罚款额外,并核减月考核分3分。

  5、职工休假必须在上午十点前将假条交办公室,未经批准或超出规定的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审批,使用调休必须由园长批准,否则按事假办理。上岗期间如有急事,必须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经园长同意后,到保教干事那里登记零星事假方可离园。但回园后必须销假;行管人员外出给园长请假,若违反上述规定扣5分,段发一次性奖励扣减标准:事假每天扣10元,病假每天扣8元,各类有薪假每天扣4元。园发一次性奖励扣减标准:病假每天扣10元,并核减月考核分1分,并按三级对待;事假每天扣15元,并核减月考核分2分,并按三级对待;其他假奖金全免(病事假超过四天当月奖金全免)。

  6、不按标准化作业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1分,超过10分钟依次类推。零星事假每月累积每半小时扣1分依次类推,不请假发现一次按矿工处理。

  7、对车间、段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无故不参加扣3分,有事请假的扣1分(特殊情况例外)

  8、班组建设、职工之家、立项工作经验收未达标扣园长月考核分10分,核减保教干事、会计、保管员考核分5分,核减各班组长考核分3分,其他人员核减月考核分1分,主要责任人核减月考核分10分。

  9、凡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及不关门窗一次,扣班级人均2分。

  10、上岗不按要求着装,衣帽不整洁,发现一次扣1分;凡发现上班窜岗、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视情节扣5-10分。

  11、在上岗期间凡吵架、搞不团结现象,在扣双方5分的同时,另扣责任人10分;对扯闲话、倒是非、影响团结者扣20分;上岗干私活、说脏话、骂人者扣10分。

  12、不服从管理扣10分、影响正常工作核扣分20分。因工作职责不清,遇事推诿扯皮,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双方各5分。

  13、凡行管人员所负责的岗位出现问题(重大问题除外)要及时解决,不得隐瞒做好人,违反其中一项扣10分。

  14、凡上班带自己的孩子及孩子放学后待在园内不论时间长短扣2分(特殊情况例外)。凡求家长办私事、影响本园声誉、经落实情况属实核减月考核分5分。

  15、管好所在班级的物品、机械,如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由本班老师支付,丢失则造价赔偿,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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