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超标”事件调查(2)

2006-09-15  |  

  李建忠说,为了宣传环保,他还制作了10条横幅,其中在一条“关心徽县家园对后代健康担忧”的横幅上,当地上千名学生和群众还签了名。

  遗憾的是这些举动并没有引起当地政府重视。2005年,李建忠开始逐级上访,并先后两次去北京。今年2月,徽县环保局在给他的答复中表示:在2004年之前,他所反映的水阳乡一带污染严重“部分属实”,但2004年以后,当地政府已经对这一地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综合治理”,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且甘肃省2005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还对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挂牌督办”,在整改之后,同年年底验收完成,已经摘帽。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对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挂牌督办的理由是:该企业只进行简易脱硫,未进行制酸,年排放二氧化硫230吨,是超标排放,对厂区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引起群众上访。要求停产治理,200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水阳乡“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的调查表明,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400米范围内的土壤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根据联合调查组要求,陇南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近日对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周边400米范围内的7个监测点的土壤总铅浓度初步监测的结果是:1至5厘米表层土壤总铅浓度为16至187毫克/公斤,超出背景值(环境未污染下,各种环境要素的化学元素或化学物质的基线含量)0.83至2.46倍;15至20厘米耕层土壤总铅浓度有3个监测点高出背景值0.69至1.8倍,有两个高出背景值5.2至12.2倍。

  企业排污十年无人查处谁之责

  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9月8日抵达徽县,当日下午就前往被怀疑为污染源的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调查,9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就“锁定”了污染源,当天下午建议徽县政府拆除了该企业制造污染的“核心”部分--国家已明令淘汰的铅烧结锅生产工艺。

  联合调查组认为,这家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在2004年技改扩能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采用的是国家明令淘汰的烧结锅炼铅工艺;三是现有污染处理设施不能达标排放,存在偷排偷放的可能。

  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距离新寺和牟坝两村群众聚居地在500米和1000米之间。该企业1995年开始建设,1996年投产,主要从事粗铅冶炼,最初年设计生产能力3000吨,2004年进行技改扩能,设计产能达到5000吨/年。

  记者在受到铅污染最严重的村庄--新寺村采访时,村民们多有疑问:联合调查组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作出了结论,可为什么有关部门十年就没有查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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