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类聚》卷五·岁时下(8)
谢承《後汉书》曰:沛国陈咸,为廷尉监,王莽篡位,还家,杜门不出,莽改易汉法令及腊日,咸常言,我先祖何知王氏腊乎。
《风俗通》曰:莬髕,俗说,腊正祖食,得莬髕者,名之曰幸。赏以寒酒,幸善祥,令人吉利也。
郑玄别传曰:玄年十二,随母还家,正腊宴会,同列十数人,皆美服盛饰,语言闲通,玄独漠然如不及,父母私督数,乃曰:此非我志,不在所原。
《陈留志》曰:范乔,邑人腊,多盗斫其树,人有告,乔佯弗闻,邑人愧而归之,乔曰:乡腊日取此,欲与父母相欢娱耳。
《会稽典录》曰:陈脩,乌伤人,家贫为吏,常步檐上下,恒食乾Я,每至正腊,僵仆不起,同僚饮食,请不肯往,其志操如此。
《世说》曰:王朗中年,以识度推华歆,歆蜡日尝集子侄宴饮,王朗亦学之,有人向张茂先称此事,茂先曰: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玄远。
晋博士张亮议曰:腊,接也,祭宜在新,故交接也,俗谓之腊之明日为初岁,秦汉以来有贺,此皆古之遗语也。
《史记》曰:秦惠文公十二年,初腊,始皇三十一年,更名腊曰嘉平。
《东观汉记》曰:甄宇,北海人,建武中,青州从事徵拜博士,每腊,诏赐博士羊,人一头,羊有大小肥瘦,时博士祭酒议,欲杀羊,称分其肉,宇曰:不可。又欲投钩,宇复耻之,宇因先自取其最瘦者。
袁山松《後汉书》曰:韩卓,字子助,陈留人,腊日,奴窃食祭其先人,卓义其心,即曰免之。
《华阳国志》曰:王长文,元康初,试守江源令,县收得盗马贼及发冢贼,长文引前诱慰,时遇腊晦,皆遣归家,狱先有系囚,亦遣之,谓曰:教化不厚,使汝等如此,长文过也,蜡节庆祚,归就汝上下,善相欢乐,过节来还,当为汝思他理,群吏惶懅争请,不许,寻有赦令,无不感思,所宥人誓不为恶,曰:不敢负王君也。
《搜神记》曰:宣帝时,阴子方者,当腊日晨炊,而灶君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家有黄羊,因以祀之,自是以後,暴至巨富,故後常以腊日祠灶,事具灶部。养生要曰:十二月腊夜,令人持椒卧井旁,无与人言,内椒井中,除温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