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卷十二 僖元年,尽五年(上)(14)

2016-05-10  |  

  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昭王时,汉非楚竟,故不受罪。滨音宾。

  [疏]注“昭王”至“受罪”。

  正义曰:《楚世家》,成王封熊绎於楚以子男之田,国居丹阳。宋仲子云:丹阳,南郡按江县也。枝江去汉,其路甚遥。昭王时汉非楚竟,故不受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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