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之史部《金史》卷一百零七 列传第四十五(2)

2016-05-05  |  

  是岁十月,上谕尚书省,遣官诣各路通检民力,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令诸路所差官视以为法焉。寻为同知大兴府事。四年十二月,为陕西东路转运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转运使。二年正月,为北京临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迁河北西路转运使。十一月,进中都路都转运使。

  六年六月,拜户部尚书。时钞法不能流转,汝砺随事上言,多所更定,民甚便之,语在《食货志》。上嘉其议,敕尚书省曰:“内外百官所司不同,比应诏言事者不啻千数,俱不达各司利害,汗漫陈说,莫能详尽。近惟户部尚书高汝砺,论本部数事,并切事情,皆已行之。其谕内外百司各究利害举明,若可举而不即申闻,以致上司举行者,量制其罚。”

  贞祐二年六月,宣宗南迁,次邯郸,拜汝砺为参知政事。次汤阴,上闻汴京谷价腾踊,虑扈从人至则愈贵,问宰臣何以处之。皆请命留守司约束,汝砺独曰:“物价低昂,朝夕或异,然籴多粜少则贵。盖诸路之人辐凑河南,籴者既多,安得不贵?若禁止之,有物之家皆将闭而不出,商旅转贩亦不复入城,则籴者益急而贵益甚矣。事有难易,不可不知,今少而难得者谷也,多而易致者钞也,自当先其所难,后其所易, 多方开诱,务使出粟更钞,则谷价自平矣。”上从之。

  三年五月,朝廷议徙河北军户家属于河南,留其军守卫郡县,汝砺言:“此事果行,但便于豪强家耳,贫户岂能徙?且安土重迁,人之情也。今使尽赴河南,彼一旦去其田园,扶携老幼,驱驰道路,流离失所,岂不可怜。且所过百姓见军户尽迁,必将惊疑,谓国家分别彼此,其心安得不摇。况军人已去其家,而令护卫他人,以情度之,其不肯尽心必矣。民至愚而神者也,虽告以卫护之意,亦将不信,徒令交乱,俱不得安,此其利害所系至重。乞先令诸道元帅府、宣抚司、总管府熟论可否,如无可疑,然后施行。”不报。

  军户既迁,将括地分授之,未有定论,上敕尚书省曰:“北兵将及河南,由是尽起诸路军户,共图保守。今既至矣,粮食所当必与,然未有以处之。可分遣官聚耆老问之,其将益赋,或与之田,二者孰便。”又以谕汝砺。既而所遣官言:“农民并称,比年以来,租赋已重,若更益之,力实不足,不敢复佃官田,愿以给军。”于是汝砺奏:“迁徙军户,一时之事也。民佃官田,久远之计也。河南民地、官田,计数相半。又多全佃官田之家,坟茔、庄井俱在其中。率皆贫民,一旦夺之,何以自活?夫小民易动难安,一时避赋,遂有此言。及其与人,即前日之主,今还为客,能勿悔乎?悔则忿心生矣。如山东拨地时,腴田沃壤尽入势家,瘠恶者乃付贫户。无益於军,而民则有损,至于互相憎疾,今犹未已,前事不远,足为明戒。惟当倍益官租,以给军粮之半,复以系官荒田、牧马草地量数付之,令其自耕,则百姓免失业之艰,而官司不必为厉民之事矣。且河南之田最宜麦,今雨泽沾足,正播种之时,诚恐民疑以误岁计,宜早决之。”上从其请。

 
热点推荐
在线背单词
小学数学
电子课本
在线识字
关于我们 |  我的账户 |  隐私政策 |  在线投稿 |  相关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小精灵儿童网站
联系我们(9:00-17:00)
广告和商务合作qq:2925720737
友情链接qq:570188905
邮件:570188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