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儿童性别发育的最佳启蒙者(2)

2008-10-22  |  

  性别环境和双性别影响力。父母既

  要充分展现自已的性别优势,又是在一个

  符合双方角色规范的相互关系之中。要求父母要自律,也要互相支持,充分体

  现夫妻关系的互补作用。尤其是孩子的母亲,要竭力支持、鼓励男性化气质不

  够的丈夫,让他尽力为孩子塑造男性形象。夫妻绝不能在孩子面前进行性别和

  性别角色谁劣的较量,现代几乎普及化的“阴盛阳衰”实是人类生活中的悲剧

  ,这样的家庭绝非孩子所需要。如果说“妻管严”是妇女解放的体现,实际上

  不过是一种无知。男孩女孩对需要的是真实的男性(父亲)和真实的女性(母亲)

  的惧怕,使他的学习同性严重受挫。

  父母尽可能给予孩子自然的性别影响,不可有为施加错误的干预。例如,在男

  孩子学习父亲的过程中,母亲常常对于孩子的行为进行反向评价,或者强行要

  求孩子学习自已的行动,或者母亲十分强暴,无情地欺压她的丈夫,使孩子深

  感男子(父亲)的屈辱和对女性(母亲)的惧怕,使他的学习同性严重受挫。

  不仅是母亲,整个家庭对孩子的性别不能有反向期望,不能对孩子实施反性别

  抚养,不能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反向评价和要求,孩子为了符合大人的性别期望

  而竭力做出否认自已生理性别的事来,孩子为了得到成人的赞扬,得到爱和安

  全感,他(她)会在性格特点,气质喜好、行为学习。甚至服饰选择方面,全方

  位的投成人(父母)所好,不仅使他们不能确立正确的认同和性爱偶像,而且可

  能确立完全相反的偶像。

  家庭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两性关系,父母之间若经常处于矛盾和争吵之中

  ,不仅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发育和个性发展,也会使孩子觉得自已所认同或爱恋

  的偶像也如此地没有自制力,孩子会动摇自已对两个偶像的学习和崇拜,会重

  新置身于无所适从状态。

  父母对孩子经常的打骂、虐待或放纵等不公待遇也会具有同样的效果。

  性别和性角色不规范的父母,或者是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或者是有精神病或

  性变态者,也可能成为孩子不规范的偶像,也会培养出不规范的孩子,对这些

  孩子必须实行早期干预,包括改变环境,改革教育方式,尽力帮助他们修正、

  完善或者重建两种偶像,同时严格管束加强教育和行为指导,尽力帮助他们有

  良好的性别发育。

  父母长期分离,离异或一方死亡,造成孩子早期认同或性爱偶像的缺损,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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