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疾病及心理健康状况:现患较严重的心、脑、肝、肾、肺、胃等器质性疾病,1人减1分;现患严重传染性疾病,1人减2分;现患传染病,1人减1分;现患精神病,1人减2分。家中有残疾人,1人减1分;家中有性格异常、变态心理及其他严重心理障碍者,1人减2分。
计分方法及标准:
15分以上者为优秀,即“健康之家”;10~14分者,为良好,属“健康家庭”;6~9分者,为尚可,属于“基本健康家庭”;5分或5分以下,则为较差,即“不大健康家庭”;若总得分为0分以下则为很差,即“不健康家庭”。获得结果后,应针对失分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家庭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