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发展 全面评价(2)
(5)能养成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课外阅读的习惯,能阅读程度适合的读物。
(6)能留心周围的事物,养成勤于观察思考和乐于动笔的习惯。
2.“知识能力”的评价
“知识能力”的评估,形式不仅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还要包括口头的,以及课外阅读、练笔等方面。可以从“汉语拼音、识字写字”,“阅读”,“写话、习作”,“口语交际”等四方面入手:
(1)“汉语拼音、识字写字”,可采用“听写”或者“看拼音写汉字”的形式,以写得正确、端正、整洁、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为标准;也可考查毛笔临帖,以字写得匀称、纸面干净为标准。
(2)“阅读”,可选用课文和程度适合的课外阅读材料测试学生的阅读能力,题目要突出教材中阅读重点和重点训练项目。
题型可以是:“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文章”,“通过查字典,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理解词义”,“按课文原文填空、默写”,“默写古诗”等。
(D)学生参与讨论交流、发表独立见解的情况。
(3)“写话、习作”,低年级可创设情景,让学生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中高年级能让学生无拘无束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真实写下来,还可根据日常需要练习写观察日记、读书笔记、书信等。考查时要重内容,轻形式。
(4)“口语交际”,此项评价的目的是,规范学生的口头语言,提高口语交际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态度和语言习惯。评估的内容与方式:
(A)可以让学生口述一个见闻,或听别人讲述一个简单的事后,加以转述。
(B)能乐意和别人进行口语交际、讨论交流,努力做到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评价。
(C)口语交际时能否做到:态度大方、有礼貌,语句通顺,乐于参与。
口语交际评价的途径:一是可以利用语文教学的各个环节,有意识的进行。二是创设交际情景,让学生无拘无束地进行。三是在日常生活交际中进行。
3.语文实践活动的评价
语文实践活动评估的目的是,旨在打破课内、课外的界限,加强让校内、校外的沟通,教学内容贴近现实生活,变封闭式教育为开放式教育,使语文真正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其评价内容方式可通过以下四条途径:
(1)能否多读书,采取多种形式交流读书笔记。
(2)能否积极参加故事会、演课本剧、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