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婴医生”被判死缓 医生道德缺失谁之过
日上午9时,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淑侠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案情回顾
2013年7月16日晚7点左右,陕西省富平县薛镇薛镇村东九村村民来国峰23岁的妻子董女士临产在即,来国峰说,妻子被推入产房后不久,负责这次接生的妇产科主任张淑侠向他们表示,现在产妇出现难产症状,家属需要决定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而且产妇现在被查出患有梅毒、乙肝小三阳等传染性疾病,导致新生儿也携带有这些病毒,会严重影响他之后的生活工作。建议放弃小孩。
晚上8点50分,董女士产下一名5斤6两的男婴。当时的分娩记录上写着鈥溩阍禄钣も潯T家恍∈焙螅由缴攀缦栏嬷垂逡患遥约阂丫溁100块钱找了一个老头,把孩子埋了鈥潯
7月17日,董某到县医院进行检查,化验结果显示产妇董某根本没有感染梅毒和乙肝,遂报案。(综合)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潘某某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2013年12月3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卖后死亡。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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