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及防范(2)
这两起交通意外事故都有相似之处:其一,事故发生的地域性突出,都发生在校外,学校附近有公路且在交通要道上;其二,群体性质明显;其三,损失程度特大。从案例现象分析,不难发现造成事故主客观因素是非常明显的。主观原因说明学校现行监控层面和环节失控,学校安全管理意识较差。两起交通事故,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南丹县某小学的交通事故是校外监控力度不够,山西省某中学的交通事故则是教育投入不足所致。所以,防范措施应从两个方面强化:第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校配套设施;第二,从管理层面上突破现行管理模式,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并与外部管理相结合,把学校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安全隐患结合起来。具体做法:①学校要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②与交通部门联系、协商,在学校附近设置交通安全标志;③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学生放学后要有值日领导、老师、教导员、班主任或门卫护送过马路等。
案例四:溺水伤亡事故。个案一:2004年5月24日下午,贵港辖区某乡镇小学,几个学前班学生课间擅自跑到离学校200米远的池塘玩水,不幸溺水身亡。个案二:2007年5月,贵港市辖区某小学三、四年级学生,五一假后,擅自到离家附近的池塘、小河里游泳,不幸溺水身亡,死亡4人。
两起游泳事故有惊人相似的特点:①都发生在夏季;②死亡年龄偏低,都是小学生;③都发生监控力度最薄弱的环节。前者发生在课间,后者发生在离校其间,家庭监控空白。事故发生后,根据实地勘查结果看,仍可以从这两起事故之中找到一些不同特征:个案一中,学校无围墙,说明学校硬件不足,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从安全管理角度说,这仍是意识淡薄所致。学校安全意识淡薄和学校硬件不足(无围墙),以及学校所处的特殊位置(附近有池塘),在这些综合因素作用下导致事故发生;个案二,事故的发生不在学校监控范围之内,虽然事故主要责任并不在学校,但学校无论如何都得从道义上花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去慰问死者家属,协助处理后事。假如遇上一些不明事理的家长,硬要学校索赔,对簿公堂,学校领导也会被弄得精疲力尽,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会被打乱。如果学校能把安全教育宣传并强化到校外,延伸至家庭,便可能减少不必要麻烦。例如,学校在节假日、周末要发个安全通知,让学生带回家给家长看,并作反馈;或者学校电话通知家长,让他们配合学校做好节假日学生安全监护工作。
三、结论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要从根本上防范学校安全隐患,必须强化几个意识:
1、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压倒一切。没有安全,谈不上稳定和发展。
2、各地方政府必须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善配套设施。
3、改革与强化学校现行的安全管理机制。结合学校特殊环境把学校安全工作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形成校内外安全教育管理相结合的新机制。
只有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物质层面深化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逐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