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呼吁加强管理婴儿用品(2)

2009-04-20  |  

  由于加拿大大多数婴儿用品从国外进口,因此加强进口环节检验成为重中之重。但百密难免一疏,即使再严密的监控,漏网之鱼仍然难免,一旦发现问题,联邦和省卫生部门均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开警示,详细说明问题产品的厂家、品牌、批次、编号,并在最短时间内召回。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有关部门对“召回”也有严格规范,必须列名召回理由、召回产品的批次与编号;对于有缺陷但仍可使用的产品,有关部门会列入“不建议使用”名单,并给予公布,去年加拿大联邦曾一天之内公布15个品牌“不建议使用”的婴儿汽车座椅。

  对于一些婴儿用品的设计缺陷,加拿大有关部门也给予密切关注和及时反应。如针对婴儿床和婴儿摇篮的安全问题,自2005年以来,加拿大联邦已3次修改相关法规,作出越来越严格的规定;一些婴儿玩具因含有可能脱落的磁铁、钢珠或螺丝,也被强制淘汰或召回。

  由于高度重视,通常情况下被认为办事效率不高的加拿大政府,在婴儿产品安全方面常常走在世界前列。如婴儿学步车,在许多国家均被发现可能给婴儿造成危险,但只有加拿大一国于2004年立法,禁止生产、销售,甚至禁止旅客携带入境;再如含有BPA成分的塑料奶瓶,早在2004年就被美国和英国科学家检测认定,对婴儿健康构成威胁,但迄今只有加拿大一国立法命令禁止。加拿大联邦卫生部2008年4月将BPA列为“危险成分”,并特别指出“婴儿不宜 ”,6个月后的10月18日,联邦卫生部立法将BPA正式确认为“有毒物质”,并立法命令禁止将之用于婴儿奶瓶,当天各超市和婴儿用品商店里含BPA成分的婴儿奶瓶就开始下架,同时数量充足的玻璃奶瓶迅速投放市场,避免了“断档”可能给婴儿父母造成的不便。

  加拿大有关部门没有法定的婴儿用品分类,但习惯上会分为“法定必须使用”(如婴儿汽车座椅)、“通常必须使用”(如尿布、婴儿床、儿童沐浴用品等)和“可选择使用”(如婴儿食品等)。而且,他们不鼓励给婴儿服用过多添加剂,也不提倡给低龄婴儿玩超过年龄标准的玩具。

  国内婴儿用品管理处于真空

  如果说,爽身粉含致癌物事件还可以说是因为对滑石粉的危害性不够重视造成,但纵观最近一段时间出现的各种婴幼儿用品问题,其造成原因就不得不让人深究了。

  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在2006年时,中国儿童消费已经占到家庭总支出的约30%,产品的安全性也已被列入人们购买时首要关注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曾用3年时间对儿童服装、化妆品、童车、玩具、卫生巾、米粉、奶粉、纸尿裤等8类产品进行过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1759家企业、1986种产品,总体合格率只为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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