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能发展吗?是如何发展的?(一)(3)
(二)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可以同时并进:
世界各国对於特殊教育的发展,有一共同的现象,往往是普通教育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才发展特殊教育;也就是行有余力,才照顾残障儿童。但是特殊教育也是教育的一环,特殊儿童也是儿童,应该和普通儿童享受一样的权利,只是因为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多加一点点”。这个“多加一点点”乃是“因材施教”,不是给予特权。所以特殊教育应该和普通教育同时并进,而不该有“正餐”与 “点心”之分。特殊教育亦是正餐!更何况特殊教育的提倡,可提升普通教育的品质。由此看来,普通教育“先”,特殊教育“后”,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是可以同时并进的。
(三)最少限制的环境,最大的发展机会:
其含义是撤除生活与教育环境中的樊篱,让残障者也能拥有同等享受各种社会资源(包括教育资源)的权利,让他们有最大的发展机会。
“最少限制的环境”不但是对残障者适用,对资赋优异者也很适用,因为学制、课程、进度、评量等的刻板化,也会限制了资优儿童的发展。所以在教育资赋优异者,得降低入学年龄或缩短修业年限。
(四)、多元的模式,弹性的课程:
在特殊教育里,有三种主要的教育措施:
1、特殊学校;
2、混合教育。
3、特殊班:又分为三种形态
(1)自足式特殊班:
全班同学都是特殊儿童,整天生活在一起,学习在一起。又叫做全部时间特殊班。
(2)合作式特殊班:
大部分时间在特殊班,一部分时间(如音乐、美术、体育、联课活动)和普通班儿童在一起学习。
(3)资源教室(班):
大部分时间混合(在普通班),小部分时间隔离的补救教学方案。
至于如何选择实施特殊教育的方式,必需考虑到学生的特殊需要(障碍程度)与进展情况。障碍程度重者,可采隔离式,轻者以资源式较好;进展情况良好者,往下回归;恶化者,往上转介或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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