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1月24日 06:17 作者:须晨君 浏览量:20754
日生命线能否发动反击或将决定短期走势薛利峰:日生命线能否发动反击或将决定短期走势市场分析:昨夜美股收跌超点,传导到股市场后两市出现大跌,沪指点得而复失,日均线相继失守,全天毫无抵抗;创业板指数连续三天调整,同样失守日均线;技术指标来看,无论沪指还是创指和指标均开始纷纷走弱;盘面来看,近期领涨板块创投降温,短线资金兑现意愿较强;技术上看目前点附近压力很大,同时又是周均线附近,因此,冲关难度还是很大的
日生命线能否发动反击或将决定短期走势薛利峰:日生命线能否发动反击或将决定短期走势市场分析:昨夜美股收跌超点,传导到股市场后两市出现大跌,沪指点得而复失,日均线相继失守,全天毫无抵抗;创业板指数连续三天调整,同样失守日均线;技术指标来看,无论沪指还是创指和指标均开始纷纷走弱;盘面来看,近期领涨板块创投降温,短线资金兑现意愿较强;技术上看目前点附近压力很大,同时又是周均线附近,因此,冲关难度还是很大的 于午线位置并收出了放量的阴线的,这类标的也最为危险意味着一段超跌反弹正好打到了重要阻力并开始放量回落我简单翻看了下涨跌幅榜,跌的少的的品种中,国防军工、有色、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旅游酒店、零售、稀缺资源,几乎都是相同的遇阻于大道午线的走势,而领跌的券商和创投,也是分别遇阻于年线和大道申线位置,虽然上升趋势还没有完全破位,但少不了大幅震荡的出现,更要特别小心宋体宋体说个搞笑的事,昨天晚上逛街累了,看
,这些强势个股下跌很正常,毕竟近期涨幅太大,个股涨多就会跌,跌多了就会涨,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市场规律,所以,大家没必要害怕,真正害怕的应该是不调整,不调整个股一直上涨,后期的风险更大,比如近期的明星恒立实业今天诱多以后开始直线跳水,这种股杀伤力更大,只要你手中不是前期大涨的题材股,大家都可以坚定持股技术上,大盘今天一阴跌破日、日均线,显示大盘还有向下调整,大盘回踩的低点先看日线点附近,如果这附近失守 话,股将成为很多外资争相流入的避风港以外资私募为代表的外资在这段时间抢滩股,就是看到了股估值上的优势同时股在过去几年的表现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基本面,我国经济现在仍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发动机未来经过经济转型升级之后,我国经济将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虽然的增速出现下降,但是经济增长质量却在提高,而从中产生的一些投资机会吸引了外资的关注股在今年先后加入和富时罗素国际指数这两大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指数,而
我说的有道理,请点赞和转发我的文章和公众账号,让更多股民受益,我坚信因果循环、坚信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做好事的人必有果报!收评|行情结束了?王者指点迷津!(猎狐日记)收评|行情结束了?王者指点迷津!(猎狐日记)王者《创新实战语音课》闪亮登场,每天不少于条语音指导,周五不少于分钟精彩复盘大课原价元年,现价元笔:支荣誉徽章:博主被推荐的博文博主被推荐的博文叶飞倚天摘星的这篇博文被推荐到新浪博客此博主被推荐的博文:倚天摘星:深成指新高之后就…博客首页倚天摘星:强者恒强的抱团板…博客首页倚天摘星:资源股的圣诞狂欢…博客首页指数全天震荡下行,个股普跌…博客首页倚天摘星:大盘维持横盘稳重…博客首页全部推荐博文如何如下图
回归理性趋势股天策:即便明天反包阳,也回归理性趋势股再看大盘日线图,这里长期下降线压制,中期平台底顶了一下而回落,短期上升支撑线没破,这个结构似曾相识,像极了年春节后,如果明早低开幅度很小的话不排除直接反包长阳的可能!那么这个三角形结构末端当向上突破……如果明早小幅高开后磨叽的话,则减仓,防止中午直接跳水而破位,那就会选择向下去做双底了天策:即便明天反包阳,也回归理性趋势股天策:即便明天反包阳,也
如下图
排行榜排行榜加载中,请稍候前一篇:天策:下蹲释放风险,波浪向上未变!后一篇:天策:低开破位虚晃一枪,补涨票再给突破形态!评论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发评论循环始评论加载中,请稍候循环终发评论登录名:密码:找回密码注册建议在网吧公用电脑上取消该选项记住登录状态昵称:新浪网友分享到微博新评论并转载此博文新博主被推荐的博文:明日股市五大猜想:楼市政策…博客首页下周股市五大猜想:货币政策…博客首页现在最怕的不是低油价…博客首页下周股市五大猜想:两会时间…博客首页美股冲高回落跳水,美股和…博客首页全部推荐博文如何客此博主被推荐的博文:虎鲸财讯:时间点反包,虚惊…博客首页虎鲸财讯:顶部信号再现,明…博客首页虎鲸财讯:明日依旧重要,关…博客首页虎鲸财讯:短期上涨能否持续…博客首页虎鲸财讯:明日时间点,乐观…博客首页全部推荐博文如何获得更多推荐相关博文相关博文更多推荐博文查看更多谁看过这篇博文谁看过这篇博文加载中…如下图
的父母、妻儿将阳光公寓经营者赖某告上法庭,索赔万余元李某家属认为,阳光公寓并未取得相关经营执照,赖某从事住宿经营活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李某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警方的调查结论,李某坠楼原因排除受他人侵害的情形,符合自行坠楼情形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认知能力,对于坠楼行为的发生,能预见其行为后果,其应对攀爬窗户坠楼致死的损害后果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