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艺术技能实施标准(5)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6.中国少数民族乐器
能够准确地演奏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音阶;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乐器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吹奏法、弦法、连奏和断奏、乐器独特奏法或音色的表现等;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所选乐器经典独奏曲或课堂教学器乐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乐器独特的音色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7.西洋管弦乐器
能够准确地演奏大小调音阶,能看谱较熟练、完整地演奏所选乐器的经典练习曲至少3首;能够较正确地掌握所选乐器演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吹奏法、弦法、连奏和断奏、乐器独特奏法或音色的表现等;所选乐器如果是变调乐器,应熟悉该乐器变调理论;能够演奏不少于3首的所选乐器经典独奏曲或课堂教学器乐曲,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8.声乐
能够准确地演唱大小调音阶、琶音;能够较正确地掌握嗓音保护知识和歌唱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支持(呼吸)、共鸣、歌唱位置、咬字和吐字;知道自己的音域和可以展现自己良好音色的音区;能够演唱不少于5首的经典声乐独唱曲或教材上歌唱曲(儿歌除外),要求:声音饱满、气息充沛、演唱完整、音高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所选歌曲和调性适合自己的音区、有表情地演唱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参加县(市)级以上比赛或演出多次,或在比赛中获奖者可自动获得认定。
9.戏曲
能够准确地演唱大小调音阶、琶音;能够较正确地掌握嗓音保护知识和歌唱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气息支持(呼吸)、共鸣、歌唱位置等;知道自己的音域和可以展现自己良好音色的音区;较好地掌握所选剧(曲)种特殊的发音和咬字、吐字方法,并能够在演唱中较好地加以表现;能够演唱不少于5段的所选剧(曲)种经典唱段,要求:声音饱满、气息充沛、演唱完整、音高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唱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和所选剧(曲)种独特的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