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第十四 地理五(10)
州一
建昌州,下。唐初置南昌州,后废,属洪州。宋属南康军。元元贞元年升州。
赣州路,上。唐初为虔州,又为南康郡,又仍为虔州。宋改赣州。元至元十四年,升赣州路总管府。十五年,设录事司,领一司、十县,隶江西省。二十四年,并龙南入信丰,安远入会昌。大德元年,宁都、会昌二县升州,割瑞金隶会昌。至大三年,复置龙南、安远二县,属宁都。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五百一十余顷。
录事司。
县五
赣县,上。州治所。兴国,中。信丰,下。雩都,下。石城。下。
州二
宁都州,下。唐为县。元大德元年,升宁都州。领二县:
龙南,下。至元二十四年,并入信丰县。至大三年复置。安远。下。至元二十四年,省入会昌县。至大三年复置。
会昌州,下。本雩都地。唐属虔州。宋升县之九州镇为会昌县,复升为军。元大德元年,升会昌州。领一县:
瑞金。下。旧属虔州,大德元年来属。
建昌路,下。本南城县,属抚州。南唐升建武军。宋升建昌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建昌路总管府,割南城置录事司。十九年,南丰县升州,直隶行省。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立。
县三
南城,中。新城,中。广昌。中。
南安路,下。唐升大庾镇为县,属虔州。宋以县置南安军。元至元十四年,改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割大庾县在城四坊,设录事司。十六年,废录事司。户五万六百一十一,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领县三:
大庾,中。倚郭。南康,中。上犹。下。南唐为上犹。宋改南安。至元十六年,改永清,后复为上犹。
南丰州,下。唐为南丰县,隶抚州。宋改隶建昌军。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直隶行省。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
广东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海北广东道肃政廉访司
广州路,上。唐以广州为岭南五府节度五管经略使治所,又改南海郡,又仍为广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又叛。十五年克之,立广东道宣慰司,立总管府并录事司。元领八县,而怀集一县割属贺州。户一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领司一、县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