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真正实现有效的幼小衔接(2)

2015-07-04  |  

  (二)母育学校附设于小学中,科学地划分儿童的学习阶段

  法国的主要公立幼儿教育机构为母育学校,它附设于小学。1989年的教育指导法打破了传统的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教学的形式,把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合为一体,2~1l岁儿童的教育被分为是三个连续的教学阶段,每个阶段一般由三个学年组成:一是启蒙学习阶段2~4岁,包括母育学校的小班和中班;二是基础学习阶段5~8岁,包括母育学校的大班和小学一、二年级;三是深入教育阶段8~11岁,包括小学的后三年构成。每个阶段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教学。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每周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共同探讨处在不同时期儿童发展应有的水平和成人应该为儿童创造的条件。在母育学校大班和小学一二年级里,学生主要学习法语和数学,并初步养成自觉和独立学习的习惯。这样幼小衔接在教学阶段上实现了一体化。

  (三)对母育学校和初等教育教师进行相同的培训

  国民教育部规定小学教师的工作性质为“小学教师是一门综合的职业,教师应该有能力教授各个学科,并承担从幼儿园到小学中级2班(CM2,即小学的第五年) 的教学工作,同时也要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处于不断的发展中”。在初等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接受相同的培训,从事学前教育的教师受小学教育方面的培训,同样,从事小学教育的教师也受学前教育方面的培训,他们了解彼此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国民教育部门对幼儿教师和初等教育教师的聘用考试的科目也是一样的。接受相同的专业训练有利于实现母育学校和小学教师的互换,是实现幼小衔接的重要措施。

  (四)统一母育学校与小学的监督和管理

  法国的教育督导机构齐全。从国家到地方都建立了具有控制功能的机构,自成体系,职责明确。法国国民督学的主要职责为:第一,在一个省的范围内负责对小学、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学前教育机构的督察;第二,小学督学、技术教育督学、学徒教育督学和信息方向督学,督察初等教育、幼儿教育机构的教学、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和评价教师及有关人员。这样使初等教育的视导员、教育顾问具有幼小两个阶段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能把幼儿园和小学的督导视察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系统管理。另外,还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教育,发挥家庭和社会对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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