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国学《孝经》:纪孝行章第十

2014-11-19  | 孝经 孝行 隆基 

  《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鈥溒呤又街叛遭潱墒橛谇睾褐省W晕骱褐廖航媳背⒔庹呒鞍偌摇O衷诹餍械陌姹臼翘菩诶盥』ⅲ未蠒m疏。全书共分18章。

  《孝经》原文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鈥溞⒆又虑滓玻釉蛑缕渚矗蛑缕淅郑≡蛑缕溆牵ピ蛑缕浒В涝蛑缕溲稀N逭弑敢樱缓竽苁虑住J虑渍撸由喜唤荆虏宦遥诔璨徽>由隙驹蛲觯露以蛐蹋诔瓒虮H卟怀淙沼萌涛恍⒁病b

  译文:

  孔子说∶鈥溞⒆佣愿改盖椎氖谭睿谌粘<揖拥氖焙颍呔《愿改傅墓Ь矗谝成畹姆钛保3趾驮糜淇斓男那槿シ拢桓改干瞬。庞锹堑男那槿フ樟希桓改溉ナ懒耍呔”е榱侠砗笫隆枚韵热说募漓耄纤喽源 礼法不乱。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方可称为对父母尽到了子女的责任。侍奉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民众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遭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法,在民众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项恶事不戒除,即便对父母天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食尽心奉养,也还是不孝之人啊。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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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国学“孝经”:纪孝行章第十》摘要:下不乱,在宠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宠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译文: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竭尽对父母的恭敬,在饮食生活的奉养时,要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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