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卷三 本纪第三◎武帝(2)

2014-03-19  |  

  建元四年三月,壬戌,太祖崩,上即位,大赦。征镇州郡令长军屯营部,各行丧三日,不得擅离任,都邑城守防备幢队,一不得还。乙丑,称先帝遗诏,以司徒褚渊录尚书事,尚书左仆射王俭为尚书令,车骑将军张敬儿为开府仪同三司。诏曰:"丧礼虽有定制,先旨每存简约,内官可三日一还临,外官间日一还临。后有大丧皆如之。"丁卯,以右卫将军吕安国为司州刺史。庚午,以司空豫章王嶷为太尉。癸酉,诏曰:"城直之制,历代宜同,顷岁逋弛,遂以万计。虽在宪宜惩,而原心可亮。积年逋城,可悉原荡。自兹以后,申明旧科,有违纠裁。"庚辰,诏曰:"比岁未稔,贫穷不少,京师二岸,多有其弊。遣中书舍人优量赈恤。"夏,四月,丙午,以辅国将军张倪为兖州刺史。辛卯,追尊穆妃为皇后。

  五月,乙丑,以丹阳尹闻喜公子良为南徐州刺史。甲戌,以新除左卫将军垣崇祖为豫州刺史。癸未,诏曰:"顷水雨频降,潮流荐满,二岸居民,多所淹渍。遣中书舍人与两县官长优量赈恤。"六月,甲申,立皇太子长懋。诏申壬戌赦恩百日。乙酉,以鄱阳王锵为雍州刺史,临汝公子卿为郢州刺史。甲午,以宁朔将军臧灵智为越州刺史。丙申,立皇太子妃王氏。进封闻喜公子良为竟陵王,临汝公子卿为庐陵王,应城公子敬为安壒王,江陵公子懋为晋安王,枝江公子隆为随郡王,皇子子真为建安王,皇孙昭业为南郡王。戊戌,诏曰:"水潦为患,星纬乖序。京都囚系,可克日讯决;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建康、秣陵二县贫民加赈赐,必令周悉。吴兴、义兴遭水县,蠲除租调。"癸卯,以司徒褚渊为司空、骠骑将军。秋,七月,庚申,以卫尉萧顺之为豫州刺史。壬戌,以冠军将军垣荣祖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癸卯,司徒褚渊薨。九月,丁巳,以国哀故,罢国子学。己巳,以前军将军姜伯起为秦州刺史。辛未,以征南将军王僧虔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王奂为湘州刺史。冬,十二月,己丑,诏曰:"缘淮戍将,久处边劳,三元行始,宜沾恩庆。可遣中书舍人宣旨临会。后每岁皆如之。"庚子,以太子左卫率戴僧静为徐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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