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学中正确的写字姿势与执笔(3)

2010-09-09  |  

  传统的执笔理论,有很多不同提法,不妨诠释一、二列举如下:

  (一) 龙眼法:就是四个指在笔杆一侧,拇指与食指的虎口处呈圆形,即称为“龙眼”。

  (二) 凤眼法:就是拇指与食指挨的较近,拇指在下呈一平线,食指略弯,看起来象凤的眼睛,即“凤眼法”。

  (三) 回腕法:执笔若“龙眼法”,所不同是将腕悬空兜回,传清何绍基擅用此法,用人很少不宜提倡。

  (四) 单包法:是指笔杆外侧只用一个食指,与现在执钢笔方法相似,宋书法家苏东坡使用此法。

  (五) 拨灯法:(一说拨蹬法)拨灯,取意为手执柴棍儿拨油灯芯,即轻灵、宽松之意。至于“拨蹬”是因执笔的拇指、食指合起来象马蹬(镫)状而名。也有因蹬、灯通假而诠释。

  (六) 五字执笔法:是现代书法家沈尹默先生积极倡导并极力推广的。五字依次为:“厌、压、钩、格、抵”,此法与“拨灯法”实为一法。

  (七) 挫管法:“立势俯写”时,与坐势比较,执笔的高度发生变化,笔杆的角度也随之由指尖竖立改变为虎口处,五指均处于直挫状态,故称挫管法。

  以上各项执笔法,还不尽然,还有不同的执法。然而,不管采用那种方法、什么名称或什么主张,给书写带来便利是最关键的。苏东坡说“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有人把“无定法”理解成随意而不强调方法,是片面理解,其实,“虚而宽”就是方法,方法又是固定的,应用才是灵活的。关于执笔法当今倍受推崇并广泛应用的莫过于“五字执笔法”,与其它主张相比,“五字执笔法”符合骨骼肌理和实践操作,是科学合理的。

  上文为笔者浅见,又恐蹈于老生常谈,然实迫于有感而发。愿书法执教同仁,在共同探讨下,使书法基础教学各个环节,更趋完善。从而受益于更多未来蒙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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