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或儿童,其身份认定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办理,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就读期间享受低保待遇或特困救助待遇的身份发生变化的,以参保缴费时核定的身份为准。参保缴费期内未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