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版《幼儿园工作规程》解读

2016-11-09  | 幼儿 教育 受教育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公布,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时隔20年,教育部公布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它将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一、探讨什么是幼儿园教育

  在谈什么是幼儿教育之前,大家非常明了什么是教育。“教育”的定义非常多,一般公认的解释,广义的概念定义为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特征主要有三,一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二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三是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凡具备此三个特征,就是教育。概括一句话就是“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体身心的发展特点,在教育者有目的、有意识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受教育者主动性,使其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全面和谐的发展。狭义的教育即指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近代以来教育活动中的核心部分,有其特殊的结构和功能,与其它教育相比,其独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校教育是根据社会的要求对受教育者进行的一种目的性、系统性、组织性最强的教育活动,因此也是可控性最强的;二是学校教育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承担的,其任务是专门培养获得了入学资格的人。

  什么是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也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理解。广义教育中凡以幼儿为对象的部分(受教育者包括了各个年龄段的人,包括了人生中任何时期的人,当然也包括了幼儿),即为幼儿教育。而狭义的幼儿教育是指幼儿园教育,这又提出了一个“什么是幼儿园”,“幼儿园”的定义一般也有两个角度,一个是从幼儿园社会功能的角度,一个是从幼儿发展的角度,从社会功能的角度定义为:为幼儿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目前我国采用的概念属于这一类。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是幼儿园”,1996年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注:1809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苏格兰为贫穷儿童开办了“幼儿学校”,这是世界上第一所幼儿社会教育机构,1837年德国儿童教育家福禄贝尔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名为“幼稚园”的社会教育机构;1904年,我国第一所官办幼儿园在湖北武昌成立)。

  从幼儿发展的角度则视幼儿园为:幼儿通过与其他幼儿和教师的共同生活,以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奠定一生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态度和能力的地方。这一定义侧重幼儿园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功能,突出了幼儿园教育目标和教育方式的特殊性(对幼儿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的名称并不统一,除称为“幼儿园”之外,在日本、台湾、香港等地多称为“幼稚园”。英国的“保育学校”、法国的“幼儿成长学园”、意大利的“儿童之家”等实际上相当于“幼儿园”,我国幼儿园在其近百年的历程中也曾几度易名,开始叫“蒙养园”,后来更名为“幼稚园”、“幼儿园”)。

  了解了什么是幼儿教育、幼儿园,那什么是幼儿园教育呢?就是由幼儿园承担的,由专职幼教工作者根据社会的要求,对在园幼儿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3-6岁学龄前儿童施加影响、以促进其身心全面发展的社会活动。需要指出的是,定义幼儿园教育旨在对幼儿教育的特征有更加清楚的认识,以便与其它形式的幼儿教育,或对幼儿有教育影响的社会活动区分开来,更明确什么是属于幼儿园教育范围内的,什么是该范围以外的,幼儿园教育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是什么,进而探讨幼儿园教育与其它幼儿教育活动的关系和联系,谋求更好地发挥幼儿园教育的作用,而决不是将幼儿园教育与其它形式的广泛的幼儿教育活动割裂开来。

  了解了什么是幼儿园,幼儿园教育,那么相应的就产生愈来愈重视,从而也相应的出台了管理和规范幼儿园教育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程要求,我国在1989年出台了《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而今更是颁布了新一版的《幼儿园工作规程》。

  二、有关幼儿园的法律、法规

  大家都了解,幼儿教育法律法规除我们已经深入学习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外,我们还必须遵守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一个条例、一个规程和一部教育大纲。一个条例,即《幼儿园管理条例》共有六章、三十二条;一部教育大纲即《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一个规程即《幼儿园工作规程》共有十一章,六十六条(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6年3月9日颁布的《规程》)。

  新规程对幼儿园教育的性质、任务、发展方针、设置管理、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幼儿保护等内容都有具体的要求和规范,在此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些最基本的内容。

  (一)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和任务

  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幼儿园教育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教事业发展方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幼儿园。

  (二)幼儿园的管理体制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编制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班额是: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不设学前班。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三)幼儿园的安全及园舍、设备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厨房和办公用房等,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当优先扩大幼儿游戏和活动空间。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2、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造条件开辟沙地、水池、种植园地等,并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

  3、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

  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

  4、幼儿园的建筑规划面积、建筑设计和功能要求,以及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醒一点,不一定是购置最豪华,先进的就好,其实合适、合理、实用才好!

  (四)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卫生保健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保证幼儿身心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而实施的各种措施。因而卫生保健工作在幼儿园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卫生保健工作,包括科学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体检,进行疾病的防治和生活卫生常规的培养,加强体格锻炼,以及建立安全措施等一系列工作,实施良好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其健康成长。

  1、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任务:

  保护幼儿的生命健康,促进其生长发育,增强其体质,为幼儿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必须与教育相结合,培养幼儿保持和增进健康的初步能力,养成健康生活和安全生活必需的习惯与态度。

  2、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

  ①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幼儿园是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应根据各地实际和园所条件,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使园舍、场地、设施等符合安全、卫生和教育的要求,创设净化、绿化、美化和儿童化的环境。

  ②建立科学的生活制度。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同时考虑幼儿在园时间的长短和季节特征等因素,制订适宜的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中各项活动的顺序和时间。

  ③提供营养膳食。全理营养是幼儿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制订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进行烹调指导和监督等,保证幼儿获得生长发育和活动所必需的营养。

  ④健康检查防病。幼儿园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预防接种,消毒隔离,体格检查,环境和个人卫生等制度,完善各种防病措施,降低发病率,提高幼儿的免疫力,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健康。

  ⑤开展体格锻炼。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五)幼儿保护规范

  安全为首,尤其在幼儿园,因幼儿是极端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安全意识,不懂安全的重要性,不知相关的安全知识和防护、自救措施,也不具备自救的能力,因而幼儿保护就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因而我们应做到:

  1、尊重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幼儿园不得使幼儿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3、幼儿园安排幼儿参加社会、文化娱乐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4、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5、任何人不得在幼儿的活动室、寝室和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六)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

  1、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2、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

  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3、幼儿园的任务

  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幼儿的发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着眼于幼儿终身发展的长远目标,培养其适应未来,适应终身教育的社会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幼儿的主动性、独立性、合作精神、乐于助人等现代社会需要的重要个性品质,使他们今后能学会学习,学会关心,有自我教育能力,能在社会上自律自控、有责任感的生活,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二是着眼近期目标,帮助幼儿做好上小学的准备,主要在必需的社会适应性、学习适应性、身体素质以及良好的习惯、态度、技能和能力等方面,帮助他们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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