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五十二 孟子二(下)(5)

2016-05-19  |  

  问:"前贤云:'譬如以金为器,器成方得命为金器。'旧闻此说,遂谓'无是,馁也','是'字指道义而言。"先生曰:"不知当时如何作如此说。"〔力行〕

  孟子做义上工夫,多大小大!养气只是一个集义。

  孟子许多论气处,只在"集义所生"一句上。〔去伪〕

  或问"集义"。曰:"只是无一事不求个是而已矣。"〔恪〕

  或问"集义"。曰:"集义,只是件件事要合宜,自然积得多。"〔盖卿〕

  或问"集义"。曰:"事事都要合道理,才有些子不合道理,心下便不足。才事事合道理,便仰不愧,俯不怍。"因云:"如此一章,初看道,如何得许多头绪,恁地多?后来看得无些子窒碍。"〔贺孙〕

  问"集义"。曰:"集,犹聚也。'处物为义',须是事事要合义。且如初一件合义了,第二、第三件都要合义,此谓之'集义'。或问伊川:'义莫是中理否?此理如何?'曰:'如此说,却是义在外也。'盖有是有非,而我有以处之,故为义。"〔端蒙〕

  "集义",谓如十事有一事不合义,则便有愧。须是集聚众义,然后是气乃生。"非义袭而取之",非是於外求得是义,而抟出此气也。〔震〕

  "养浩然之气",只在"集义所生"一句上。气,不是平常之气,集义以生之者。义者,宜也。凡日用所为所行,一合於宜,今日合宜,明日合宜,集得宜多,自觉胸中慊足,无不满之意。不然,则馁矣。"非义袭而取之",非是外取其义以养气也。"配义与道"者,大抵以坤配乾,必以乾为主;以妻配夫,必以夫为主。配,作随底意思。以气配道义,必竟以道义为主,而气随之,是气常随著道义。〔谟〕

  或问"是集义所生者"一句。曰:"'是集义'者,言是此心中分别这是义了,方做出来,使配合得道义而行之,非是自外而袭得来也。'生'字便是对'取'字而言。"〔卓〕

  或问:"人有生之初,理与气本俱有。后来欲动情流,既失其理,而遂丧其气。集义,则可以复其性而气自全。"曰:"人只怕人说气不是本来有底,须要说人生有此气。孟子只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又说'是集义所生者',自不必添头上一截说。吕子约亦是如此数摺价说不了。某直敢说,人生时无浩然之气,只是有那气质昏浊颓塌之气。这浩然之气,方是养得恁地。孟子只谓此是'集义所生',未须别说。若只管谓气与道义,皆是我本来有底;少间要行一步,既怕失了道义,又怕失了气。恰似两只脚并著一只袴,要东又牵了西,要西又牵了东,更行不得。"〔胡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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