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校注卷十二(20)

2016-05-06  |  

  〔五〕 「主禁兵武備」,此五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東觀漢記亦有此五字,今據增補。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黨附竇憲」,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此三句下李賢注尚引有「乃自殺」一句,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據范書和帝紀,光自殺於永元六年二月。

  馬客卿〔一〕

  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來過,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訥而內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為將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覽卷三八四

  〔一〕 「馬客卿」,馬援第四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附載其事。客卿為字,依史例當以名標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後漢紀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謀議之士集於門下。客卿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為壯大必任將相,故以秦時官號字焉。」

  〔二〕 「子」,原誤作「字」,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三〕 「內」,原脫,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云:客卿「外若訥而內沉敏」。

  〔四〕 「援」,原誤作「兄」,聚珍本不誤,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亦作「援」,今據改正。

  馬嚴〔一〕

  余卒時,嚴七歲,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復終,會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孫右扶風曹貢為梧安侯相,迎嚴歸,養視之。至四年,叔父援從車駕東征,過梧安,乃將嚴兄弟西。嚴年十三至雒陽,留寄郎朱仲孫舍,大奴步護視之也。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劍,習騎射。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帝詔馬嚴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注記。〔四〕御覽卷一八四

  顯宗拜馬嚴持兵長史,將北軍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衛護南單于,聽置司馬、從事。牧守謁敬,同之將軍。敕嚴過武庫,〔五〕祭蚩尤,帝親御阿閣,〔六〕觀其士眾,時人榮之。御覽卷五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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