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 上智部总叙 迎刃卷四(7)

2016-04-20  |  

  宋祖 曹彬

  唐主畏太祖威名,用间于周主。遣使遗太祖书,馈以白金三千。太祖悉输之内府,间乃不行。

  周遣阁门使曹彬以兵器赐吴越,事毕亟返,不受馈遗。吴越人以轻舟追与之,至于数四,彬曰:“吾终不受,是窃名也。”尽籍其数,归而献之。后奉世宗命,始拜受,尽以散于亲识,家无留者。

  (评注:不受,不见中朝之大;直受,又非臣子之公。受而献之,最为得体。)

  【译文】

  南唐国主畏忌赵匡胤的威名,因当时他还在后周供职,就对后周国主使用反间计。南唐派遣一名使者送信给赵匡胤,赠给他白金三千两。赵匡胤把这些白金全部送交到了国库,于是,南唐的反间计没有得逞。

  后周世宗柴荣派遣阁门使曹彬去赐给吴越兵器,事情办完之后,曹彬急忙返回朝廷,没有接受吴越王赠送的礼物。吴越人又坐轻舟追上了曹彬,把礼物交给他,曹彬推辞了三、四次,才说道:“我再不接受,就是窃取个人的名声了。”于是接受了对方的全部礼物,回来后又全部献给了世宗,后来奉世宗的命令,才拜受了。到家后他把礼物全部送给了亲朋好友,自己家里一点也没有留。

  拒高丽僧 焚西夏书

  高丽僧寿介状称:“临发日,国母令赍金塔祝寿”。东坡见状,密奏云:“高丽苟简无礼。若朝廷受而不报,或报之轻,则夷虏得以为词;若受而厚报之,是以重礼答其无礼之馈也。臣己一面令管勾职员退还其状,云:‘朝廷清严,守臣不敢专擅奏闻’。臣料此僧势不肯已,必云本国遣来献寿,今兹不奏,归国得罪不轻。臣欲于此僧状后判云:‘州司不奉朝旨,本国又无来文,难议投进,执状归国照会’。如此处分,只是臣一面指挥,非朝廷拒绝其献,颇似稳便。”

  范仲淹知延州,移书谕元昊以利害,元昊复书悖慢。仲淹具奏其状,焚其书,不以上闻。「吕]夷简谓宋庠等曰:“人臣无外交,希文何敢如此!”宋庠意夷简诚深罪范公(边批:无耻小人!)遂言“仲淹可斩”。仲淹奏曰:“臣始闻虏悔过,故以书诱谕之。会任福败,虏势益振,故复书悖慢。臣以为使朝廷见之而不能讨,则辱在朝廷,故对官属焚之,使若朝廷初不闻者,则辱专在臣矣。”杜衍时为枢密副使,争甚力,于是罢庠知扬州,(边批:羞刹!)而仲淹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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