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 上智部总叙 迎刃卷四(18)

2016-04-20  |  

  (评注:沈何山演云:客司,古典属国,邮人骚于虏,不能不望铃束,然无以制其命。初工孝罗等见告谕以罚服,骜弗受也,与赏以安众,革三人赏以行法。三人头目,能使其众者,且积猾也,然离众亦不能哗,遂甘罚服。此亦处骚扰之一法。)

  【译文】

  明朝万历年间,女真人阿卜害等一百零七人进贡到达京师。其中以工孛罗、小厮哈额、真太三人为首,在通州驿站,横肆需索。州司向朝中奏报了这些事情。当时沈演在负责接待外宾事务的礼部客司任职,接到州司禀告后,径商议认为这些人都是东夷人中的首领人物,且恭顺多年,如果一概处治,恐怕会辜负远邦夷人向往中国教化的心情。应该仍然按往年常例正额赏赐给他们,并给内府发文,要求各衙门都给他们一些小的犒赏,以弘扬我们天朝旷广浩荡之恩。只是对工孛罗等三人,要革除他们的额赏。行文给辽东巡抚,让他们拿给边地首长,对这三人以骚扰民众的罪名用当地的法律处治。等到他们本人认罪服输后,才能准于补给赏赐。

  王钦若

  王钦若为毫州判官,监会亭仓。天久雨,仓司以米湿,不为受纳。民自远方来输祖者,深以为苦。钦若悉命输之仓,奏请不拘年次,先支湿米。(边批:民利于透支,必然乐从。)太宗大喜,因识其名,由是大用。

  (评注:绍兴间,中丞蒋继周出守宣城,用通判周世询议,欲以去岁旧粟支军食之半。群卒恶其陈腐,横挺于庭,出不逊语。佥判王明清后至,闻变,亟令车前二卒传渝云:“佥判适自府中来,已得中丞台旨,令尽支新米。”群嚣始息。然令之不行,大非法纪,必如钦若,方是出脱恶米之法。)

  【译文】

  南宋时,王钦若为毫州判官,并监理会亭仓事。因天气久雨不停,管理仓储的官吏以米湿为由,不愿意受纳。有民工从远方来交租税,对此深以为苦。王钦若知道这件事后命令让民工入仓,随后他奏请朝廷,仓储可以不论期年先后,先支湿米。大宗皇帝知道此事后大喜,由此认识了王钦若的名字,开始重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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