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译注》卷一 劝学第一(6)

2014-11-12  |  

  [译文]

  从前瓠巴一弹瑟而沉没在水底的鱼都浮出水面来听,伯牙一弹琴而拉车的六匹马都抬起头来咧着嘴听。所以声音没有小得听不见的,行动没有隐蔽得不显露的。宝玉蕴藏在山中,山上的草木都会滋润;深潭里生了珍珠,潭岸就不显得干枯。是不能坚持做好事因而善行没有积累起来吧!否则,哪有不被人知道的呢?

  [原文]

  1.8 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1),终乎读《礼》(2);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3)。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故《书》者(4),政事之纪也;《诗》者(5),中声之所止也(6);《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7)。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8),《乐》之中和也(9);《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10),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注释]

  (1)数:与 4.8“谨守其数”之“数”用法相似,指学习的具体科目。(2)《礼》:汉代称为《礼经》,是春秋战国时代一部分礼制的汇编。梁、陈以后称为《仪礼》。今传十七篇,通行本有《十三经注疏》本。(3)没:通“殁”。死。(4)《书》:《尚书》,汉以后又称《书经》,是上古历史文献的汇编。(5)《诗》:汉以后又称《诗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6)中声:和谐的音乐。止:存。(7)大分(f8n 奋):要领,总纲。类:与“法”(规范)同义(参见 1.14 注(1)),但它与“法”字相对使用时,则指法的类属,即依规范类推出来的具体准则。(8)文:文采,花纹,引申指表现义的礼仪制度,如表示等级制度的车制、旗章、服饰、各种礼节仪式等等。《韩非子·解老》:“礼者,义之文也。”(9)《乐》:《乐经》,六经之一,据说它是附于《诗经》的一种乐谱,亡于秦。(10)《春秋》:是春秋时鲁国史官记载当时史事的编年史,相传孔子曾修订过。微:精深隐微,此指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孔子删订《春秋》时,通过隐微精深的语言来隐喻对人事的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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