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年儿童究竟享有哪些权利
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鈥溛闯赡耆讼碛猩嫒ā⒎⒄谷ā⑹鼙;とā⒉斡肴ǖ热ɡ腋菸闯赡耆松硇姆⒄固氐愀杼厥狻⒂畔缺;ぃU衔闯赡耆说暮戏ㄈㄒ娌皇芮址浮N闯赡耆讼碛薪逃ǎ摇⑸缁帷⒀:图彝プ鹬睾捅U衔闯赡耆说氖芙逃āN闯赡耆瞬环中员稹⒚褡濉⒅肿濉⒓彝ゲ撇纯觥⒆诮绦叛龅龋婪ㄆ降鹊叵碛腥ɡb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第三条其实源于《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认为:儿童具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可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1、儿童的生存权
生存权(Survival Rights)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包括采用母乳喂养,照料患病儿童,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保证孩子身体健康,提高儿童的营养标准,指导儿童的社会行为以防止意外伤害。但是,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儿童的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Protection Rights)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包括三部分内容: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在我们国家,鈥湵;ざ澋目诤湃找嫔钊肴诵模牵员;ざ裁匆约霸跹;ざ颐腔谷鄙倜魅返娜鲜叮峁3N抟馐兜卦斐啥远ɡ暮雎院颓址浮@纾涸诔鞘械难@铮┐搴⒆颖瘸鞘泻⒆痈菀资艿狡缡樱欢远娜菝病⑿翁迤缡樱欢匝俺杉ń喜畹亩钠缡印S秩纾蛔鹬囟健6砸恍┘页ぁ⒔淌此担挥幸娇裳裕春⒆拥娜占鞘蔷5氖隆5比唬愣恋秸饫锏氖焙蚧崴担业暮⒆踊剐。共换峒侨占悄!但孩子终究会长大,到那时,想知道孩子心里在想什么,最好不要用看日记这一招。私拆孩子的信件也是对孩子的不尊重。其他的,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3、儿童的发展权
发展权(Development Rights)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在发展权里,我们要特别提到信息权、受教育权和娱乐权。儿童有权使用大众传播媒介,以获得有益其身心健康的信息和资料。现在最突出的就是网吧问题,很多网吧不按规定,接受未成年人进入,并提供色情、暴力等内容,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对家长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为他提供有益信息。保护同年龄、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家长的任务是了解这些需要,为孩子提供有益身心发展的信息,而不应该对孩子封锁信息,或者只要求孩子接触家长自己喜欢的信息,忽略孩子的自身需要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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