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真的是“不打不成器”吗?(4)

2010-11-05  |  

  目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中,有不少已为人父母。2009年,济南市青少年研究所在对独生子女父母教育下一代方式的调查中发现,一半以上父母会采取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

  调查中,承认“经常打骂孩子,不打不成器”的有5.94%;承认“偶尔会打骂孩子,孩子气得你没办法”的高达48.51%;表示“从不打骂孩子,打骂孩子是家长无能的表现,也是违法的”有36.63%;选择“其他”的占8.91%。

  调查显示,有一半多家长的儿童权力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孩子缺乏足够的尊重和理解,当孩子出现问题时,采取打骂这种最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解决。周女士说:“在中国,可能家长权利在没有监管的前提下,多数人会像我一样打孩子无所顾忌。”

  同样,如今信奉“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长”理念的人不在少数。家有一个小学生的家长冯先生就是持这种观念的人,“打孩子是愚蠢的行为,我坚决反对打孩子,打孩子是父母没有用科学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种表现。”

  在美国没有家长敢轻易触犯法律

  “我现在基本上天天哄着他,哪敢碰他一根手指头,人家小人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目前在美国东部生活的程女士说起自己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康康简直是哭笑不得。在美国出生的康康为了方便学习汉语,小学一二年级是在国内度过的,和国内的孩子一样接受着中国的传统教育,当然也包括适应犯错误时妈妈具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发飙”,渐渐地康康已能通过妈妈“发飙”的级别来判断自己错误程度。在妈妈眼里,康康是个听话的乖孩子。

  三年级全家回到美国,康康入读一所公立小学,变化也就此开始了。程女士说,慢慢地发现康康渐渐“越来越不听话了”,有时候放学回家妈妈对康康说,“快去练会儿琴吧。”

  “我这会儿没兴趣练,我想玩。”康康说。

  “那哪行,必须练,否则……”话说一半,程女士赶紧“刹车”。因为她知道接下来那个在国内经常被妈妈把屁股打得通红的康康肯定会说,“你威胁我,我告老师。”

  程女士说,美国的小学特别重视对孩子人身权利的教育,告诉孩子们每个人的身体不容侵犯,包括自己的爸爸妈妈。同样家长也不可以强迫或者威胁孩子做自己不愿意不喜欢的事情,包括一些课外班、选修课等,注重培养孩子自觉自愿的学习兴趣。老师总是适时地提醒孩子,当家长有侵权行为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邻居或直接拨打“911”,“孩子们别的记不住,但‘911’的号码他们记得清楚着呢。”程女士笑着说。

  程女士说,像电影《刮痧》一样,许多华人家庭使用被中国人认为再正常不过的教育方式来教育孩子时,却不知不觉地就触犯了美国关于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对华人家长来说,这是一门学问,要认真学习。”

  程女士说自己很清楚,当同样是华人家庭的邻居在大吼大叫地教育孩子时,“我们可能没觉得怎样,但另外的邻居报警了,他们认为孩子当时的处境非常危险,已经失去理智的父母下一步不知要对弱小的孩子做出什么更大的人身威胁。”

  程女士说,在美国关于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各州都有所不同,但家长基本都知道,当警察第一次接到报警时,家长就意味着十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同时家长在得到相应处罚外孩子的各种费用同样需要你“买单”。当警察第三次接到报警时,那么这个孩子的家长就意味着永远失去了对孩子的监护权。“所以在美国没人敢轻易去尝试着用暴力手段来教育孩子。”

  程女士现在更多时候是通过和老师、家长探讨沟通怎样更科学有效地教育孩子,“在美国要想合理合法地‘收拾’康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程女士笑着说。

  “在美国《防止儿童遭受虐待法案》中有明确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只要有理由怀疑儿童在家庭中可能遭受暴力就可以报告,即与孩子接触人员,如邻居、医生、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等在了解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时能积极有效快速报告的制度。”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目前儿童家庭暴力在我国由于对监护人监督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等的缺失,导致家庭暴力缺乏有效的监测和信息来源机制,本来就弱小的孩子在遭受家暴时往往不能及时得到外界帮助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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