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作文评估方法 解放小学语文教师(2)

2008-10-18  |  

  ??提高教学水平的道路只有一条,就是腾出时间,特别是腾出教师们批改作文的时间来让老师们学习进修!而新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极为软化的作文评改要求,就是为教师“减负”开出的一剂对症药方!

  ??是的,“精批细改”是我们中国的传统做法,但是,这种做法在21世纪的今天是否值得提倡,值得讨论?

  ??首先,某些“精批细改”的做法,减损了学生的责任心和“学会学习”的能力。

  ??以改错别字为例,批改作文时,教师往往要在错别字旁边画一个“U”型框框,然后由学生订正。殊不知这种做法恰恰是在提高教师自己识别错别字的能力,学生并没有在识别错别字上得到任何的学习和训练。从整个教育背景上看问题,让学生学会寻找自己的错误,善于发现自己文章中的问题,才是对他们学习责任心的培养和“学会学习”的技能的训练--我们应该将孩子们放到地面上让他们自己学习走路,不要老是“抱”着他们。

  ??第二,许多小学教师自己并不经常写文章,对于文章的构思、生成和写作不熟悉,却要在修改上把关,往往会出现隔靴挠痒的情况。如果教师水平不高,把好的作文说成了坏的,把对的改成了错的,那才叫适得其反呢!

  ??有一本《小学生达标作文选》,小学生写道:在航模比赛的时候,当看到自己的小船和另外一个同学的小船并驾齐驱时,急得“手心里直冒汗”。而教师的点评却是:“应该描写的是人的脸而不是手……手心怎么会冒汗?”

  ??不能描写手吗?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在著名的小说《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中,就用了十几页的篇幅描写一个赌徒的手!手心就不能冒汗吗?无论生理学还是我们自己的感受,都将否定以上说法。你们看,这是多么可怕的误导!可惜据说还是一本比较权威的书籍!

  ??最近看到上海有一本杂志的第11期的“作文导航”栏目,在指导初中生写作文时告之:要“1.巧设悬念:对人物的特点不预先作评述……2.欲扬先抑:可以穿插“我”的心理活动……3.前有伏笔,后有对照……”我不理解,这是在教作文呢?还是在教写小说?!是在教学生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我手写我口”呢?还是在教他编造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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