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妊娠高血压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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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新的研究显示,妊娠高血压患者以后患高血压和中风的危险会增加。
英国研究人员发现,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妇女易患高血压和中风,而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更加危险。其研究结果发表在最近出版的《英国医学会会刊》上。
初产妇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发生率近30%。先兆子痫病例可无任何征兆,血压升至危险高值,先兆子痫可进展为子痫,危及母婴生命。先兆子痫是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初产妇的发生率为5%,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再次妊娠时发生该病症的比率达1%至2%。在这项研究中,苏格兰阿伯丁大学的研究人员对1951年至1970年间阿伯丁地区3593名妇女初次分娩的健康调查表、医院病历和医学检查结果进行了回顾分析,此时这些妇女的平均年龄已在60岁以上。研究发现,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高血压的危险会增加,甚至一直到50年后其因高血压相关疾患而住院的概率仍很高,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中风的危险是妊娠期血压正常妇女的4倍。
研究人员指出,医生应认识到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心血管疾病的危险会增加。高血压是一种可治疗的疾病,对于妊娠高血压妇女应视为高危人群,对高血压做到及早发现和治疗,从而降低中风和心脏疾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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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
2、体型矮胖者。
3、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
4、营养不良,特别是伴有严重贫血者。
5、患有原发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妊娠者,其发病率较高,病情可能更为复杂。
6、双胎、羊水过多及葡萄胎的孕妇,发病率亦较高。
7、冬季与初春寒冷季节和气压升高的条件下,易于发病。
8、有家族史,如孕妇的母亲有妊高征病史者,孕妇发病的可能性较高。
1、对母体的影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易引起胎盘早期剥离、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碍、脑出血、肾功能衰竭及产后血液循环障碍等。而脑出血、心力衰竭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2、对胎儿的影响: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早产、宫内胎儿死亡、死产、新生儿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妇病情愈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亦愈大。
1、实行产前检查,做好孕期保健工作。妊娠早期应测量1次血压,作为孕期的基础血压,以后定期检查,尤其是在妊娠36周以后,应每周观察血压及体重的变化、有无蛋白尿及头晕等自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