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

2005-11-21 中新社  | 治安 公安部 公安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11月17日透露,公安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八条措施,这些措施目前正在落实。  

     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武和平说,这八条措施是:

     一是对刑事案件,就是围绕学校、幼儿园周边秩序的稳定,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设立专案责任制,要有专人专办;

     二是负责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围绕学校和幼儿园周围的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人执勤,有人值班;

     三是根据需要派驻保安员;

     四是选派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五是地处交通复杂的路段,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要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持秩序,就是组织绿色通道;

     六是设置完善的警报、限速、慢行、让行等醒目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包括隔离带,对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通行的路段,要设立完善的交通标志。校门前的道路要施画人行斑马线,有条件设置人行通道信号灯;

     七是设临时停车泊位,给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留出停车的位置;

     八是定期进行防火消防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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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摘要:临时停车泊位,给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留出停车的位置;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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